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十篇-9游会真人第一品牌

时间:2024-03-12 18:18:01

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先急后缓,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三、整治目标与内容

(一)提高进水cod浓度

整改目标:确保10月31日前,进水cod浓度不低于设计值(cod浓度为220)的65%。

整改措施:一是进行闭水试验。县城司负责联系施工单位逐段进行闭水试验,发现问题,督促施工方限期限整改到位,全部闭水试验于10月31日前完成。二是闭水试验无法完成的标段。县城司督促施工单位对该标段进行重新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上报施工方案和计划。

(二)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整改目标:确保10月31日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一是购置水下推进器。县城司负责实施,10月中旬前完成水下推进器的购置、安装和调试,并确保正常运行。二是中控系统调试运行。10月中旬前,由县环保局牵头,会同县城司对中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明中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原因,由县城司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做好调试工作,直至正常运行。三是在线监控系统调试运行。10月中旬前,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城司督促原设计施工单位对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进行调试,直至正常运行。四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和监督。由县城管局和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完成工程建设证照办理和验收工作

整改目标: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程证照的办理工作和环保等验收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完成相关证照办理工作。县城司负责,县城管局协助,县国土局、县房产局配合做好污水处理厂土地证、房产证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办理证照相关费用从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资金中列支。二是完成环保、防雷、消防等验收工作。由县污建办牵头,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做好环保、防雷、消防等验收工作。以上工作10月31日前全部落实到位。三是完成移交工作。办理好污水处理厂的各项证照,顺利通过环保、防雷、消防等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同时污水管网完成闭水试验并验收合格后,将相关资料移交给县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领导,要根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倒排工序,加快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2

关键词: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污染防治;实践;成效

中图分类号:tv68;x820.2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683(2013)05018405

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其中,东线工程是在现有京杭大运河及其平行河道基础上延伸和扩挖的,与沿线河流平交,并利用洪泽湖、骆马湖、南四湖、东平湖作调蓄。工程除供水外,还兼顾防洪、排涝和航运等多种功能。东线工程作为南水北调“四横三纵”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2年12月27日率先开工建设。从工程规划论证到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沿线水质及治污工作备受关注。本文旨在对东线十年治污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治污经验,以期对其他重点流域治污工作提供借鉴。

1东线工程沿线水污染状况

由于位处我国东部淮河流域下游江苏的里下河地区和山东的沂沭泗流域,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该区域集中出现,并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东线治污既是全国水污染防治的缩影,又有明显的局域特征;既有流域治污的特点,又有线型工程保护的要求;既包括河流的治理,又涉及湖泊和湿地的保护。治理东线沿线污染,实现输水干线“清水廊道”目标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成功的关键。

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1],2000年规划水平年,东线一期工程江苏、山东两省化学需氧量(cod)入河总量343万t,氨氮入河总量28万t,分别超出要求cod、氨氮入河控制量63万t和053万t的44倍和43倍;黄河以南36个控制断面中,仅1个断面水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达标率3%,有3个断面水质为ⅳ类,其他32个断面水质均为v类或劣v类,骆马湖以南段水质优于骆马湖以北,山东段全线水质总体为v类或劣v类。入南四湖各控制断面水质均严重超标,主要指标超标倍数在10~150倍。

按照规划要求,东线一期工程通水前,全线cod入河量须削减280万t,削减率82%;氨氮入河量削减23万t,削减率81%;黄河以南36个控制断面中,有31个断面水质要达到iii类,5个断面水质达到iv类。这些污染必须“就地消化”,而且治污完成后干线还将作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廊道。

2东线治污工作的实践探索

在参考“九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经验基础上,东线治污伊始就在治污思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防控体系等方面做了很多创新设计和探讨,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南水北调东线实际的治污道路。

2.1应用控制单元规划理论,制定实施方案

控制单元是在流域治污规划制定中,根据水环境控制目标及污染分析,在综合考虑水域特征、行政区划、污染源分布等特点,将污染源所在区域及受纳水域划定为特定控制区域,建立污染源与水质控制目标的输入响应关系。流域治污规划可以以控制单元为基础,完成流域和区域总量控制和污染负荷的分配,以实现水质目标可达性和总量控制[23]。

以往控制单元的理念更多停留在规划编制层面上,规划执行层面则多侧重于具体项目的实施,常出现流域级规划、区域级方案及项目实施的脱节,实施过程中不能充分体现规划制定的思想,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

东线治污规划实施之初(“十五”期间),在总结、吸收、借鉴国内外流域治理的经验基础上,率先在全国确定了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重点流域治污规划实施的总体方向,并在国务院批转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实施意见》(国函[2003]10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将其确定为治污工作的基本思路,予以明确,并一以贯之。 以控制单元为基础,制定治污实施方案是对规划执行的细化、补充和延伸,是水质、总量目标的再分配过程,是对具体项目、投资、责任的细化和落实,属分区域的详规。

根据东线治污规划,国家有关部门组织江苏、山东两省分别制定了41个控制单元实施方案(其中江苏14个,山东27个),对规划确定的治污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增加了船舶污染防治项目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调整了部分截污导流项目和工业水污染治理项目,共安排了工业结构调整、工业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流域综合治理和截污导流等5大类项目426项,总投资153亿元[45]。

通过实施方案,将“以支流保干流,以区域目标实现、保干线清水廊道”的规划指导思想,落实到具体控制单元,将国内流域治污规划中首次采用的流域综合整治及截污导流等系统工程项目,融入控制单元治污体系内;将“治理、截污、导流、回用、整治”一体化的规划治污措施,细化对应到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率先将水域纳污容量的核定和污染物总量减排进行了有效对接;同时,将“水质、总量、项目、资金、责任”五位一体的治污管理目标,对应到责任辖区和责任单位,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形式,实现治污责、权、利的统一,开创了重点流域治污的新模式。

“十一五”期间,东线治污以控制单元实施方案为抓手,全面推动规划措施落实,2010年实施方案确定的426项治污项目全部开工,并完成404项,完成率948%;淮河流域控制片cod实际入河量为531万t,氨氮实际入河量043万t,分别较“十五”末的2005年削减了706%和778%,基本达到控制目标要求;黄河以南实测的35个控制断面中,有26个断面水质达到规划治理目标,达标率为743%,治污初见成效。

“十二五”初期,针对江苏复新河等3个水质不稳定达标控制单元,山东洸府河等9个不稳定达标和不达标控制单元,又组织江苏、山东两省对各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容量总量、项目配置进行研究,制定并实施了控制单元补充实施方案[69],采取针对性的 “一河一策”措施,深化达标治理。

2.2建立健全体制规制保障治污措施的落实

2.2.1建立协调、有效的治污管理体制

治污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充分发挥协调职责,变“九龙分治”为“九龙共治”,建立了“职责清晰、责权一致、考核完备、监督有力”的东线治污管理体制。

(1)理清治污职责。东线治污规划批准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确定指导思想,明确部门分工,确定目标责任,理清投资渠道,并与江苏、山东两省签订责任书,落实治污目标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南水北调办统筹协调下,打破行业壁垒,围绕治污目标,发挥各自行业和专业优势,通力协作,合力治污。江苏、山东两省分别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环保监管、企业治理、舆论监督、公众参与”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监管、部门配合、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大治污、大环保”工作格局。

(2)实现责权一致。项目资金落实是规划实施的重要环节。《实施意见》规定,除截污导流项目投资纳入东线一期主体工程外,其他治污项目资金由南水北调工程基金、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集。为加快项目实施、简化审批程序,2006年国务院对东线治污资金管理方式进行了调整,明确江苏、山东两省征收的用于治污的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不再上缴中央,由两省包干使用。2007年国家有关部门对截污导流工程审批方式进行调整,权利下放,资金定补,进一步落实了项目、资金、水质“三包干”,实现了责权的统一。

(3)完善考核机制。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等组成的东线治污考核机制。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会同有关部委分阶段对东线治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国务院。“十二五”期间,又将东线治污年度考核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体系。在地方层面,根据治污要求,两省分别与沿线14个地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将治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体系,实行“河长制”、“断面长制”,“约谈问责制”、“区域限批制”,“水质达标抵押金制”、“区域水环境质量补偿金制度”等。

(4)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治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协商,半年一检查”,及时掌控治污进度。两省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摸查暗访,有关部门定期督查、通报治污进展,监察部门对行政效能进行监察,组织部门对干部绩效进行考核,媒体对治理效果进行监督,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为治污措施的有效落实提供了保证。

2.2.2健全治污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江苏、山东两省结合治污实际,不断完善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从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排放标准,提升准入门槛、推进清洁生产,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实施水系生态建设,推广退耕还湿、建设环湖湿地,规范湖区养殖、加强航运管理等多个方面,为全面治污提供了有力的法规和政策保障。

在管理设计上,将污染物排放标准转换为环境质量标准,实现了流域水污染控制管理的创新。山东省于2006年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分时段、分区域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性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其中cod排放标准最于当年国家行业标准6倍多,氨氮排放标准最于国家行业标准7倍,此举取消了行业污染排放“特权”。同年,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将“治、用、保”策略上升为法规层面进行规范。2013年起,执行更加严格的水环境质量修订标准,将重点保护区cod、氨氮排放浓度限值分别调整为50 mg/l、5 mgl,一般保护区分别调整为60 mg/l、10 mg/l,将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了有效对接。“政策指导、法规约束、标准引领”,提升了治污减排的内生动力。

2.3运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撬动环保市场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是东线治污工作的重头,投资占规划治污总投资的61%[1]。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得起、可运转、能达标的关键在于建立良好的投资运营机制。

按照“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原则,两省率先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机制的改革,运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逐步建立开发、竞争、有序的环保市场。“十五”期间沿线县市污水处理费分别调到06~08元/t,“十一五”期间提高到08~10元/t,“十二五”全面达到10~12元/t,有效解决了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和配套管网建设资金问题。同时,实行企业化改革,推行bot、tot、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和运营城市污水处理厂,逐步实现污水处理的投资多元化、运营企业化和管理规范化。

2.4探索建立全方位污染防控体系

根据东线工程特点和沿线污染特征,东线工程逐步构建和完善了点、线、面,内、外源,全方位、立体化的“全防全控”的污染防控体系。

2.4.1点源污染防控

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以工业结构调整、工业综合治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容量控制和浓度控制为约束,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工业治理“再提高”工程,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推广中水再生利用。

针对沿线造纸、发酵、印染3个行业cod排放量占工业企业的80%以上,结构性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特点,“十五”期间山东省率先关闭沿线5万t以下造纸企业草浆生产线和所有5 000 t以下酒精生产线,“十一五”期间共淘汰造纸产能90多万t,酒精产能21万多t,印染产能近2亿m。通过产业调整和升级,2010年山东全省纸制品总产量为2002年的25倍,利税增加了37倍,而造纸行业cod排放量却同比减少了62%,吨纸废水排放量同比下降了416%,较《全国“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确定的“淘汰单条产能小于34万t的非木浆生产线”提前了8~10 a,山东造纸行业走上了良性发展快车道。江苏省也于2008年底前,淘汰沿线所有草(棉)浆化学制浆、年产5万t以下废纸造纸、年加工8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年产1万t以下的酒精和淀粉生产线,并通过提高化工行业准入门槛,实施搬企入园,加强园区内工业废水处理和循环利用。沿线通过环境质量标准倒逼机制,有力的推动企业污染治理水平的“再提高”。

2012年,江苏省沿线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44座,日处理能力达208万t;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113座,日处理能力2565万t,建制镇设施覆盖率达到73%。山东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90座,日处理能力达430万t,其中达到1级a处理标准的占50%,中水日回用能力达979万t,回用率达到20%以上。2012年东线沿线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较2002年提高了10倍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7%,提前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到2015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的目标。

2.4.2线源污染防控

防控的指导思想是以发展绿色航运为指导,岸、船结合,综合防控。结合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沿线淘汰水泥船04万艘,拆改挂桨机船24万艘;建成岸上废油水和垃圾处理(置)设施69座;全面清理取缔沿线小码头和小堆场,将港口、码头逐步退出输水干线,实施集约化、环保型建设,仅济宁市在梁济运河沿线清理、拆除小码头34个。同时规定,航行于京杭运河段的船舶,须送交油废水和生活垃圾,严禁中等毒性及以上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并在船舶上强制性加装生活废水处理装置,试点油改气(lng燃料)混合动力船舶,航运污染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

2.4.3面源污染防控

主要是以调水源头和沿线调蓄湖库为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实施退耕还湿,建设生态屏障。江苏省将调水源头的江都取水口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引江河道与湿地保护、生态林网与生态廊道、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等建设,建成生态防护林667 hm2,并在输水沿线地区发展生态农业,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100多万hm2,化肥使用量较2000年减少了15%以上。山东省以南四湖、东平湖区域为重点,实施“两减三保”(减少农药、减少化肥,保产量、保质量、保环境),推行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并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实施规模化退耕还湿,建设沿河环湖大生态带,削减面源污染,增加环境容量,改善生态环境。2012年底,山东省已在沿线建成人工湿地面积9 733 hm2,修复自然湿地面积10 867 hm2。

2.4.4内源污染防控

以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河湖休养生息为目标,提升河湖生态功能,恢复受损河湖生态健康。江苏省结合运河城市环境治理,实施城区河道清淤和河岸水系的综合整治,运河城区段已初步形成了具有生态、绿化、美化功能的绿色通道和景观隔离带。山东省清理取缔和改造南四湖、东平湖投饵性围网、网箱约2067万hm2,建立净水型增殖水域约7万hm2,实现渔业休养生息;同时,利用季节性河道和闲置洼地,建设21项中水截蓄导用工程,对经治理达标排放的中水进行截、蓄、导、用,在保证调水期中水不进入或少进入输水干线同时,逐步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年可利用中水21亿m3,消化cod449万t,氨氮3 121 t,有效改善农灌面积达13万hm2。

2.4.5水环境安全防控

建设功能保护区。按照清水廊道要求,沿线关闭清理了输水干线所有排污口,明确今后输水干线不得新设排污口的要求。山东省还在沿线划定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省际徐州市在辖区重点控制断面设立水质达标保护区,实施分区保护。

建设环境监控体系。在重点治污控制工程安装在线视频控制系统,在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出水口设置生物指示池,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装置,委托第三方管理,实行县、市、省三级联网监控。山东省还在部分区域重点排污企业试点安装电子闸门、总量控制ic电子卡,对企业排污进行浓度、总量控制管理;在南四湖主要入湖河流断面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上,加装特征污染物和重金属自动在线监测。目前,东线黄河以南实有监测的35个控制断面,已安装3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其中22个断面提升为国控断面,初步实现了东线治污控制断面水质监测系统的网格化。

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3个环节,两省已在制定和完善东线环境安全应急预案,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建设应急事故池、排污口拦截闸、应急拦截坝等应急设置,确保事故状态上,污水不出辖区、不入输水干线,构建环境安全防控、环境监督预警和突发应急管理体系。

3东线十年治污的成效分析

经十年努力,东线治污规划及实施方案确定的426个治污项目均已建成投运,实际完成投资174亿元,投资完成率为113%,规划确定的“治理、截污、导流、回用、整治”一体化的治污措施全面落实。因此,在沿线经济十年保持两位数高增长的情况下,进入输水干渠污染物入河总量持续减少,2012年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入河总量比规划的2000年减少了85%以上,超过规划要求削减80%以上的任务目标,减排效果显著。据两省监测,自2012年11月枯水期起,东线沿线各控制断面水质均已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并保持稳定,输水干线达到ⅲ类水标准。治污重点山东省黄河以南22个控制断面,水质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浓度较规划实施前分别下降了746%和918%;通过治污和生态修复,南四湖已恢复水生高等植物68种、鱼类52种,物种恢复率分别为92%和67%;栖息鸟类达200多种,其中包括白枕鹤、大天鹅等国家珍禽;绝迹多年、对水质敏感的小银鱼、毛刀鱼、鳜鱼等再现湖中,白马河还发现了素有“水中熊猫”之称的桃花水母。昔日鱼虾绝迹、“一湖酱油”的南四湖又重现了昔日生机和活力,总体生态质量恢复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水平[1012]。

4总结

(1)东线治污以控制单元为基础,实施点、线、面,内、外源,“全防全控”的污染防控体系,变过去单纯污染源控制为结合恢复生态健康和生态功能的水环境控制模式,实现了规划确定治理目标,成为流域治污的范例。

(2)经十年治污,山东探索出了一套“治、用、保”并举的治污体系,在实践中践行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其中,“治”是指通过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安全防控等在内的全过程污染控制,落实生态监管措施,使流域内所有排污单位达到常见鱼类稳定生存再排向环境的治污水平;“用”是指因地制宜地建设中水截、蓄、导、用设施,加大再生水回用,减少废水排放,最大限度地实现行政辖区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保”是指依托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退耕还湿,建设环湖沿河大生态带,打造生态屏障。

(3)作为议事办事机构,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发挥“穿针引线”职责,将调水工程建设与治污环保工作有机结合,调动和发挥了各职能部门作用,实现了以工程建设促治污、以治污成效保工程运行的目标。

(4)通过制定标准、法规,激活市场机制,东线治污将政府“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有效结合,调动了沿线治污的积极性,驱动治污减排整体进程,为其他重点流域治污提供了借鉴。

参考文献:

[1]中国环境规划院,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等.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r].2001.

[2]国家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所.总量控制技术手册[k].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

[3]郭怀成,尚金城,张天柱.环境规划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4]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局.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江苏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r].2005.

[5]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r].2005.

[6]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南水北调东线复新河单元沙庄桥断面达标方案(20102015)[r].2011.

[7]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南水北调京杭运河邳州段张楼断面水质达标方案(20102015)[r].2010.

[8]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高邮市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断面达标方案(20102015)[r].2010.

[9]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水质达标补充实施方案[r].2012.

[10]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总体实施方案(20112015)[r].2012.

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依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总量控制、抓大促小、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的原则,加强印染企业的污染治理,提高印染废水回用率。大力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逐步降低现有企业的污染排放强度。

二、实施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的印染企业。

目前全区共有三家印染企业,分别为:*江南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万事利漂染有限公司、浙江亚星染纱有限公司。

三、总体目标

所有印染企业从2008年11月开始,用3年多时间,在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废水污染整治工作并通过验收。废水回用率不低于50%。

其中:

1、*万事利漂染有限公司必须在2009年12月30日前编制完成废水回用实施方案,2010年12月30日前全面实施完成,印染废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

2、*江南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必须在2010年12月30日前编制完成废水回用实施方案,2011年12月30日前全面实施完成,印染废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

3、*亚星染纱有限公司必须在2010年12月30日前编制完成废水回用实施方案,2011年12月30日前全面实施完成,印染废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

四、技术要求

1、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整治计划,并及时下达企业的整治通知,明确完成期限和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在接到整治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上报治理方案。

2、所有印染企业在治理工程完成后,要保证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其废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排放废水标准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执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本计划方案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结合起来,按照治理目标任务各施其职,相互合作,狠抓落实,督促印染企业履行治理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开展印染废水回用工程建设,保证方案的落实及治理目标的实现。

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4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查处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加强部门联动为手段,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全面开展环保后督察,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后续督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对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1年以来国家和省上领导批示要求查处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局环境监察建议书督办案件,国家、省、市级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2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注、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突出、重复上访、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环境违法问题。

3年中办国办环保督查中要求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和行政责任追究情况,确保各地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脱硫设施等重点减排措施进行专项检查,以全面落实“十一五”污染物减排任务为目标,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脱硫设施等重点减排措施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1查清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包括处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等情况。建立环境监管档案,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量、水质和污泥处置的动态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严肃查处擅自停运、超标排污、直接排污和污泥二次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

对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没有按要求建成或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的继续列为省级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单位,限期解决;对建成一年后运行负荷率达不到设计能力60%不含污水实际处理率达到国家要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造成城市生活污水直接外排的要限期整改,并公开通报批评;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的未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拒报或者谎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的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要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其运营单位进行处罚。对无正当理由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故且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2查清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雨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以及地下水监测情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加强对已经封场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甘政发[]16号)确定的污染减排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全面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尽早发挥减排效果。

加大对燃煤电厂和有色冶金行业烟气脱硫设施和烟气综合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1重点检查年以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落实情况。

要以整治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问题为重点,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各地要根据年制定的饮用水源地排污口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对饮用水源地排污口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彻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工业、生活污染源直接排污口,严防环境污染问题和隐患企业死灰复燃。

2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对威胁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对近年来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二是加大对重点流域地区造纸、制革、化工等重点污染行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

对违法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要及时报请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要在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的实行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

3对年开展的造纸、电石铁合金和涉铅行业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停电、停水、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能政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进一步加大对电石铁合金行业的现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年未完成在线监控装置安装的企业在年内全部安装到位。对涉铅的开采、冶炼、加工和回收企业继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全面落实。

4加大对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查,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要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污染隐患单位进行排查,加大居民集中区、重点流域及水源地上游危险废物排放企业监管力度,加强污染预防,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对化工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着力解决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中存在问题,防范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市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今年环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动员和部署。务必于7月30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

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行业和重点流域存在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分别于8月底、9月底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并于月20日前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市政府成立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发改、经委、国资、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和电力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将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部署,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各级环保、发改、经委、国资、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和电力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整治环境污染问题。

二)加大督查,严格考核

各县(区)要切实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和区域的集中整治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的督查和考核,重点对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工作开展及总结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挂牌督办

各县(区)要继续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查处重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各阶段工作重点,各县(区)要加强挂牌督办一批污染严重、社会普遍关注的环境违法案件。同时,要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

四)全面检查,集中整治

各县(区)要严厉打击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企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物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加强对停产整治、限期治理企业的后续督察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治的要在一年内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按照对国家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督性监测和现场巡查频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未按要求完成停产整治的一律提请政府责令关闭。

五)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各县(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大环境行政执法的同时,不断在产业政策、金融信贷、产品运输、流通和消费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法不依的行为。要不断加大对行政部门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经营业主或企业负责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5

环保局200*年上半年污染控制处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按照局工作部署,我处对自身目标进行认真分解、落实。负责起草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2010)》,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治理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整顿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定了32家限期治理单位,10家中水回用单位,30家节能示范单位;组织两次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80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制定《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6-2010)》,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结合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哈尔滨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1.24亿的资金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一)继续抓好限期治理工作,巩固和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水平。年初以来,我们确定了包括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蓝星集团哈尔滨分公司、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等100家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并依法对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超标、不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32家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其在期限内限产、限排,安装、改造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同时,我们对哈航集团等5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限期改造除尘器、型煤炉及清洁洁能源,实现烟尘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

(二)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煤堆、灰仓等集中堆放场所扬尘防护设施建设。目前,哈药、哈啤、世一堂等灰棚建设工程已完成;哈热电厂已将粉煤灰储灰场建设工程列入机组扩建项目及除尘系统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并确定治理方案,报总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开工建设;哈航厂外道线灰场已确定治理方案,正待集团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其它企业灰棚、煤棚建设工程正在实施中。

(三)在医药、化工企业中开展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年初,我处组织22家市直管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了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各企业已启动该试点工作。下步,我们将组织有关区县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技术工作培训班。

(四)在流域及重点工业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处负责组织对流域、重点企业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环境隐患排查工作。3月13日至17日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市安全、城管、水务、供排水等部门成立了三个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集中力量深入到各区、县(市)和有关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77家存在问题的单位4月14日至4月26日,为进一步落实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我省考察批示精神,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同志部署,我们组织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前阶段排查出存在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化工、制药、电镀等210家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3家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这两次排查工作,仅全市环保系统就出动1500余人次,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5处),排查企业近千家。对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应急预案、应急设施不完善等环境安全隐患的80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分别予以了处罚、限期治理。目前已有40余家单位已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制订、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应急设施建设等整改工作。其它的正在整改之中,我处将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6

一、制定《流域某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0)》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流域某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0)》,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某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1.24亿的资金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一)继续抓好限期治理工作,巩固和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水平。年初以来,我们确定了包括某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某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蓝星集团某分公司、中石油某分公司等100家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并依法对某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超标、不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32家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其在期限内限产、限排,安装、改造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同时,我们对哈航集团等5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限期改造除尘器、型煤炉及清洁洁能源,实现烟尘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

(二)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煤堆、灰仓等集中堆放场所扬尘防护设施建设。目前,哈药、哈啤、世一堂等灰棚建设工程已完成;哈热电厂已将粉煤灰储灰场建设工程列入机组扩建项目及除尘系统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并确定治理方案,报总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开工建设;哈航厂外道线灰场已确定治理方案,正待集团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其它企业灰棚、煤棚建设工程正在实施中。

(三)在医药、化工企业中开展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年初,我处组织22家市直管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了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各企业已启动该试点工作。下步,我们将组织有关区县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技术工作培训班。

(四)在流域及重点工业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处负责组织对流域、重点企业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环境隐患排查工作。3月13日至17日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市安全、城管、水务、供排水等部门成立了三个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集中力量深入到各区、县(市)和有关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77家存在问题的单位4月14日至4月26日,为进一步落实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我省考察批示精神,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同志部署,我们组织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前阶段排查出存在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化工、制药、电镀等210家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3家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这两次排查工作,仅全市环保系统就出动1500余人次,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5处,排查企业近千家。对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应急预案、应急设施不完善等环境安全隐患的80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分别予以了处罚、限期治理。目前已有40余家单位已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制订、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应急设施建设等整改工作。其它的正在整改之中,我处将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7

一、饮用水源保护的目标与任务

一)饮用水源保护的目标

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饮用水源保护的范围为全区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通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的综合整治。确保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60%

二)饮用水源保护的任务

1.清理取缔保护区范围内各类污染源

保护区内的工业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进入污水管网。不能进入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清理工业污染。完成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工业排污口的清理取缔工作。对朝阳、天生、北温泉街道等地区。必须将工业废水迁出保护区外排放。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市政生活污水要于年11月30日前接入污水管网,治理生活污染。完成水厂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市政排污口的清理取缔工作。对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要进行彻底清理。

整治船舶污染。全面清理取缔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餐饮娱乐船舶。

全面取缔全区建制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网箱养鱼和畜禽养殖。取缔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水产养殖,治理养殖污染。加强养殖污染控制。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农村面源污染。

2.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

对水厂饮用水源每月进行一次监测,区环保局要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监测。对纳入全市重点发展中心镇的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每年要进行一次以上的监测。

3.优化调整取水点

推进自备生活水厂和水质不达标的小水厂的关闭工作。继续推进实施饮用水源地优化调整方案。

二、责任分解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督促供水单位完善界碑位置。负责本行政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业污染、生活污染、船舶污染和养殖污染的整治工作。全面调查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状况。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

牵头抓好工业污染源的整治工作,区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船舶污染和生活污染的整治工作,定期检查通报饮用水源污染整治的落实情况。

编制并实施船舶码头的优化调整方案。区交通局牵头负责全区饮用水源船舶污染的整治。

区农委牵头指导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工作。

负责全区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河道采沙的取缔工作。区水利农机局牵头会同区环保局、区农委做好饮用水源水库水产养殖取缔工作。

牵头负责主城区排水工程覆盖范围内水厂布局的优化调整工作,区市政委牵头出台自备生活水厂和水质不达标的小水厂关闭的指导意见。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染整治工作,

区工商分局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整治工作。

区经委要会同区计委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区属工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

区财政局将我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经费纳入预算。

三、保障措施

落实责任。饮用水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本年度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落实各部门的责任,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本方案任务分解表中的主办单位为各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单位,要负责牵头组织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办单位为各项目实施的第二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原则上每两月开展1次重点督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查处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源水质的各种行为。加大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环保局要加强对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对进度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单位由区政府督查室发出督查通报,区监察局对保护饮用水源工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对无故拖延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8

莱阳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邢德洪

根据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的安排部署,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组织人员深入经济开发区、古柳、龙旺庄、姜疃等4个镇街和莱阳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龙大集中供热中心、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蚬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等5个单位和项目现场,烟台巨力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大易化工有限公司等3个化工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并与市环保局、水务局、建设局、城市管理服务局开展了协商讨论和互动交流,达成了一些共识,形成了调研报告。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近年来,莱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其作为中心工作之一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采取了一系列强而有力的措施,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现在的莱阳,山更青了,水更绿了,天更蓝了,城市宜居宜业宜游指数和群众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

1.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流域水质达标。重点是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五龙河水质达标综合整治行动。2017年以来,我市针对五龙河入海水质改善工作,全方位实施五龙河桥头断面上游河水应急治理、莱阳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污水溢流治理、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及进水口污水溢流治理、五龙河陶格庄段污水团治理、企业废水ph值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业废水超标排放整治、河道垃圾整治及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污水管网敷设、人工湿地建设、河流直排口整治和建设向水体倾倒污染物的天网监测工程等12项工程,目前已全部完成。今年1-9月份,五龙河桥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二是推进五龙河人工湿地建设工作。充分依托五龙河及城区段有利水利条件,打造两区两段人工湿地对河水进行深度处理。目前,蚬河人工湿地和五龙河崔疃-西大策段人工湿地工程已基本建成运行,共栽植莲花、再力花、菖蒲等水生植物470万株,打造人工湿地1119.4亩。三是强化污水处理厂、重点化工企业、硫酸软骨素行业等排污单位的常态化监管工作。在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为防止出现日常监管的漏点盲点,生态环境部门采用六个辖区交叉执法的办法,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无遗漏排查,同时,专门成立飞行督察组进行暗访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警告、处罚、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持续保持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外排废水达标排放。今年以来,累计实施处罚31次,罚款321.5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5人次。四是连续出台相关水污染治理文件,为今后的水质改善行动提供政策支持。五龙河桥头断面是国控断面,是国家考核我市五龙河水质的代表断面,今年烟台考核该断面的水质要求是四类。为此,莱阳市政府印发《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莱阳市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提高莱阳市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外排废水控制要求的批复》,将我市的原五类地表水标准的水体全部调整为四类地表水标准水体,将今后新建的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外排废水的标准提高到地表水四类标准,对改建、扩建直接向自然水体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实施“以新带老”,确保外排废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五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完善了《沐浴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通过对一级保护区围网封闭、建设视频监控、设置预警断面、完善应急预案、一二级保护区水质监测等措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已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完成沐浴水库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以及7处违章建筑的清理拆除,对41个村庄的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2.充分发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是抓了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今年,我市继续开展新一轮“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3家取缔类的“小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取缔,2家提升整改类的已经完成1家整改。二是扎实推进锅炉和建材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工作。制定了全市4台燃气锅炉、31台生物质锅炉改造计划。目前,2台燃气锅炉已完成低氮改造,20台生物质锅炉已完成改造,剩余锅炉均正在整改。三是继续强化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制定了2019年度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企业治理项目清单,目前,3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持续加强对vocs治理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13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并在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强化72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三次改造工作,已经完成40家,剩余正在进行改造。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尽快落实《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和《烟台市在用柴油货车联合执法检查方案》文件要求,我市制定了《莱阳市在用柴油货车联合执法检查方案》。截止目前,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在市柴油货车集中停放地、道路检查点,开展在用柴油货车联合执法检查7次,共检查检测柴油货车260辆,合格率为百分之百。购买移动式和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各一套,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五是持续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结合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要求,实施两轮全覆盖式排查整治,针对工业炉窑、化工生产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强化措施,促进了企业的有序排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治范围和时限、整治重点环节和要求。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分行业进行梳理,制定无组织排放清单,涵盖了25家重点企业,逐家编制无组织排放整治方案,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企业明确了整改时限。同时,督促相关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原则,编制无组织排放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将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产尘环节,并明确每个产尘环节的负责人及经办人,最大限度实现整治工作可检查,可量化,可考核。目前,相关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预计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六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修订印发《莱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行修编,逐项落实98个工业源、72个工地的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组织修订工业源和工地的应急响应方案,建设、公安、交通、教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重新确定减排措施。在我市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信、交通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响应,积极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有力地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七是持续开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工作。在建成城区2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又完成剩余16个镇街的监测站建设,实现全市统一联网、数据实时,为掌握和解析我市的空气环境污染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3.扎实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核实,打好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强化污染源头预防,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根据上级要求,采用第三方机构对全市28家工业企业的用地情况开展了初步调查。

4.积极有效做好沟通,推进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要求,积极应对省政府、生态环境厅、区域办、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等各级高频次、大密度、不间断环保督察活动,做好事前沟通、事中配合、事后跟踪。在先后5轮次共计22天的督察工作中未出现突出问题,按照要求严格完成16个一般性问题的整改落实和销号管理。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牵头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进行整改。

二、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空气环境质量阶段性反弹。受工业企业排放、各类扬尘防治等方面管理不到位的影响,加上区域气体流动、自然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制约,空气环境质量仍然存在阶段性恶化情况。

2.水污染防治的系统化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在全域管理方面,涉水部门、驻地镇街等相关单位配合联动不紧密、不到位,网格化、垂直化管理责任落实不深入,致使部分区域、部分流域水环境时常受到周边企业、畜禽养殖、村庄污水等方面的污染,个别单位还存在以牺牲环境利益获取经济利益的不良取向。

3.仍有8个镇街污水处理站还未运行,部分镇街的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我市18个镇街中有8个镇街的污水尚未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目前,这8个镇街的污水处理站虽已建成但尚未运行,部分镇街还存在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的问题,对周围河流的水质造成影响。

4.用于水生态治理和恢复的资金不足。五龙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已从点源治理转移到全流域生态治理和恢复、面源污染治理等攻关期、硬骨头方面,而治理资金的不足成为当前制约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

5.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外排标准和当前地表水考核标准存在较大差距。目前,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外排标准中:cod≤50mg/l,氨氮≤8mg/l,河流的水质标准中:cod≤30mg/l,氨氮≤1.5mg/l。在五龙河丰水期,由于有大量的天然来水作用,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小,在河流平水期、枯水期,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外排的达标废水仍成为河流水质波动的重要因素。

6.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度缓慢。“一控两减”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化和绿色防治推广程度不高,农用地膜、反光膜、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还不健全,回收处置措施推广力度不大,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薄弱。

7.水污染防治管理人员、设备配备不足。按照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入河排污、土壤污染、海洋环境等方面的新职能转入,专业技术力量不足,人员设备标准化配备不到位,不能满足新形势需要。

三、今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目标和有关建议

1.切实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宣传栏、村广播以及短信、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全方位、无缝隙开展“美化环境、人人有责”宣传教育,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广大群众的思想共识。通畅市民举报热线,切实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着力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立体监督体系。

2.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清收。我市农业人口众多,日产生活垃圾体量较大,部分村庄村民随手堆放、丢弃垃圾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农村生活垃圾清收处理难度大于城镇。莱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投入运营,目前实际日进厂垃圾在540吨左右,距离实际产能尚有较大空间。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垃圾清运频次,组织村庄保洁员及时清扫零散垃圾,做到随弃随集、日收日清,力争绝大部分城乡垃圾都能统一运送到专业场所进行科学处理,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3.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大作物滴灌技术等节水技术、有机缓释肥和低毒农药使用的推广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使先进技术落实到农户。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诱捕器杀虫技术、生物反应堆应用技术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应用力度。大力发展标准化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进一步规范农村畜禽养殖布局和规划,解决农村畜禽养殖散、乱问题,关停一批、整治一批、扶持一批。

4.打造五龙河水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规范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目标到单位、到个人,实行突发性典型问题联查联处,切实保障五龙河水环境治理的长效化。持续做好五龙河各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在五龙河清淤期间,生态环境和水务部门要做好各种应急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效预防水质污染。强化污水处理厂、重点化工企业、硫酸软骨素行业等排污单位的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废水和停产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现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对在沐浴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有污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有效地保护我市的水源地水质。协调督促相关镇街加快污水管网的敷设力度,尽快调试运行已建成的镇街污水处理站,进一步改善五龙河全域水排放现状。

5.强化污染源监管治理力度。生态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民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抓好 “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强化建筑扬尘、开采扬尘、路面扬尘、工业扬尘、运输扬尘、堆场扬尘6个方面的综合治理,有效减轻大气环境污染。应着力打造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夜查与昼查、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坚决遏制偷排废水、擅自燃用散煤现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各个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确保满负荷运行,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放。

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9

引言:在许多地区和城市,城市内河成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污管道,致使其水质、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浅层地下水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同时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环境。近十几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不断出台各种有关加强环保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及有关措施,并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使这种局面得到有效遏制。随着这种局面的好转,加之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化发展对城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以及城市水环境治理与景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城市内河的综合治理摆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为当务之急。

城市内河包括了截污、清淤、护岸、绿化等内容。人们对综合治理的污水截流、清淤、底泥处理、两岸绿化等方面的内容做了不少研究,内河生态护岸也有了成熟的技术工艺,有的城市运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内河治理,使水质有了明显的改观,成为国家文明城市。

1、城市内河治理,必须截污、治污先行

1.1内河治理,治污现行

根据国家规划发展的法律文件,按照各个部门的权限,制订中长期的污水截排规划和内河治理规划,按照“内河治理,治污现行”的原则,由勘测设计部门根据地形地貌特点,划分污水治理区域;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水环境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以及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确定截污规划和方案;

1.2截污、治污的方法:

1.2.1发动群众,组织人员对内河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统计,包括: 对污染源进行登记:地点、流量、排放量、排放时间和高程等,了解排污原因,参照内涝城市的排水经验,建立排污泵站,统一回收进行处理。其中查处污染源要逐一编号、不留死角。

1.2.2污染企业处理和解决方法

对于企业污染事故和现象,管理部门应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对超标排放者严惩不待,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污染治理。同时,应强制要求排污企业进行废水回收利用、减少排污数量和污水集中排放处理等方法解决,动用社会科技力量,由专业咨询公司为企业出谋划策,满足截污规划的前提下,拟定具体方案(或方法)供企业选择,达到治理污染的目的。

1.3长期污染治理规划系统设置

参照地铁设计、施工经验和国外污水地下输送系统的成熟经验,建立大型排污系统和排污泵站,再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水质排放标准。排污管道可结合城市内河治理工程同步进行,并制定污水管道质量的控制和检验方法,保证排污管道安全运行;

2 截污、治污方法

2.1截污、治污的区域性

根据水流速度和河流污染段的长度,需要各个市、区(县)各部门的协助和共同努力。一般情况下,中小型城市,山地地形的城市截污和污水输送比较容易,大城市、平原城市排污、治污则应增加一定数量的大型泵站来保证污水输送。

2.2厂矿污染治理

推荐采用新型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增加水循环的利用次数,增加污水处理设备和设施,使水质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对于污染严重、产品生产工艺落后和污水排放无法输送的厂矿,进行转产或设置专用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3雨水、污水管线设置

2.3.1雨、污水管道分流

组织实施城区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系统完善工程,杜绝新污染源进入河流水体;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受纳水体环境要求较高时,可考虑将初期雨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减少对河流的污染。新城区应优先考虑采用雨、污水完全分流制;

2.3.2雨、污水管道合流

对于改造难度很大的旧城区合流制排水系统,可维持合流制排水系统,合理确定截留倍数。在降雨量很少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流制。

2.3.3房间污水管道设计新理念

新楼房设计时采用双管道,旧楼房可进行改造,使大、小便器排除的水另行集中处理,设立沉淀池,通过新型土工布材料,加大污水颗粒的拦截,通过新型清除、脱水和干燥设备将其处理后运送到至农村做肥料使用,同时采用远距离监控设备保障其运行状态;

2.4原有居民区排污管道

采用原有居民区的排污系统,通过管道输送,个别区域可以参照其他城市排涝成熟经验设立泵站,使用抽水设备提供至下一级的排污站;进行沉淀过滤后,然后送至污水处理厂,水质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内河;

2.5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

根据城市人口和厂矿企业,确定建造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城市用地受到限制时,可采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地面部分采用花木美化,形成公共休闲场所;健全地表垃圾处理系统,防止造成地面雨水污染;

2.6内河水质监测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水质监测和管理,提供水质报告,防范出现新的污染源;

3 城市内河治理的方法:

3.1建立设计内河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比选制度

以实用性环境和完备的公共服务设施为目的, 对工程设计的可行性方案进行比较优化。 污水治理分区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应考虑现有的城市地理条件和排水现状,综合考虑技术、经济、可行性等多方面因素,分别采用定性或定量比选方法,对排水体制、 排水分区方案以及中心城区相关污水处理方案等进行了多方案比较。通过方案的选比,确定符合现状又满足远期发展要求、技术合理、经济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

3.2内河治理规划宣传

对于规划设计方案,要利用现代电脑技术,制成视频和大型图片通过电视和广场进行宣传,让市民看到明白,同时可以在拆迁过程中得到理解和支持,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3..3.拆迁

拆迁的实施前,要保证资金到位。对于违章和违法建筑,要以说服为主,对拆除后确有居住困难的居民,应通过社会民政等部门给予适当解决;

3.4.规划意见征集

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聘用内河治理方面的专家,对设计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设计单位应对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好回答和解释,有条件时,组织专家到外省学习或邀请有成功治理经验的外省城市内河管理人员到福州,进行规划和方案指导。

3.5内河治理施工方法

3.5.1河道底部、驳岸

河道底部根据当地材料和实施清淤的方案,对河道底部进行生态性处理,而不必追求攀比而采用地砖材料铺设。已经形成的驳岸、景观在设计中尽量利用,不必拆除重做。在河道整治和建设水环境时采用自然型岸边,,不用和少用硬质材料,尽一切可能采用自然型的护坡,创造一个生物多样性的生长环境。

3.5.2驳岸顶部路面铺设,要根据以往步行街因车辆经过出现的塌陷缺陷调整垫铺材料及施工工艺;对于非景观部分,路面不用拆除可以利用的,维持原状;

3.5.3绿化树种选择

加大岸边绿地面积,尽可能利用岸边现有树木,只要是四季常青的树种就行。福州市城市街道两旁绿化树木很是具有实用性,大部分是芒果树, 即达到了绿化效果,又增加了观赏,很是美丽。

3.5.4岸边栏杆及景观

城市内河景观应重实用,戒奢华,结合当地人文生活特点,气候环境,突出重点。岸边栏杆选用可根据所处的地理位置和防洪的重要性,与河道未来管理设施结合,如上岸台阶等,有防洪抢险作用的栏杆在满足稳定性要求的同时,能承受一定的侧向拉力;其他地段栏杆以强度、耐久性为标准,起到保护行人,特别是儿童防护的作用;有晨练和夜晚锻炼散步的大型场所,增加有太阳能光源和自动控制的灯光设施;

3.5.5内河清淤施工工艺

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和机械设备,杜绝落后的清淤方式,以防施工中造成新的污染;清淤产生的淤泥,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掉、洒现象;并对清理的淤泥制订综合利用方案,如制作新型建筑材料等;

3.5.6内河治理奖励

树立每段内河治理的荣誉纪念牌,标明设计、监理、施工、造价等单位及执业人员名称,对有突出贡献者,进行电视采访和报纸表彰,进行物质奖励和颁发立功九游会国际的荣誉证书等,让内河治理工程成为他们的业绩;

4 内河水质改善措施和方法

4.1利用生态护坡,营造水边生物多样性

规划建设中应注重水系的自然型水边环境的建设,宜采用草坪护坡和岸边挺水植物,形成岸边景观。芦苇和美人蕉的生长量高于其他植物,美人蕉的氮磷积累量最高,两种植物对污水的综合处理效果最好。

4.2修补水中生物链

在城市内河中间种植水生植物和放养各种水生动物,以修补水中的生物链,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香蒲、水葱、千屈菜、黄菖蒲、睡莲等不同品种的水生植物,能根据自身不同的生物特性,分解水体中有害物质,在改善水质方面起到了显著的效果,明显改善了水质,景观效果良好。如下图所示。

香蒲、水葱、千屈菜、黄菖蒲、睡莲等不同品种的水生植物

4.3水下森林净化水质布设以黑藻、伊乐藻、金鱼藻、苦草等沉水植物和浮叶植物睡莲等为主的水生植被,以吸收和转化水中和底泥内的营养物,辅之于构建水生动物种群,维护生态平衡,达到净化水体的目的。

4.4内河水系有计划补水

根据每个河道情况,有计划、有步骤的引水,促进水系循环,保护水中植物,进一步提高水质。要设法创造活水源头,比如建造大型污水治理厂,把污水处理厂尾水作为活水源头,另外可考虑从其它江河湖泊或水库引水,为城市内河提供新的水源。

4.5城市内河生态修复技术简介

4.5.1水体修复生物制剂技术

主要有水质改善微生物制剂方法、底质改良技术和藻类生态改善制剂方法。

4.5.2生物栅与人工水草净水技术特点

生物栅和人工水草-藻菌生物膜技术是一种可以应用于富营养水体水质改善的原位净化技术,不需要任何动力和能源,具较好的生态安全性;可以明显抑制水体中藻类的生长,遏制或者消除水华,从而迅速提高水体的透明度,改善水体景观质量;该技术可以在不降低水体营养水平的情况下,在较短的时间内显著提高富营养水体透明度,为富营养水体水生植被恢复与重建营造一个适宜的理化环境。

4.5.3生态浮岛与漂浮式人工湿地技术内容

生态浮岛技术就是利用人工浮体,在上边栽培水生植物,净化水体,抑制藻类生长。漂浮式人工湿地就是在河道深水区域设计的浮岛载体,利用陶粒、生物碳等填料作为浮体,和水生植物构成可移动的人工湿地。如下图所示。

生态浮岛

4.5.4造流曝气技术内容

利用“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水体自然生态净化原理,在相对封闭、水体流动性差的的水域中,设计曝气推流,营造水体的循环对流,从而改善水体中的水流流态,促进上下层水体交换,提高水中的溶解氧含量,破坏微鬟藻的生存环境,实现抑制藻类繁殖,激活水体净化机能的目的。

5结语:在城市内河治理中要改变以往只注重工程的实用性和质量,而忽视周边环境的规划设计思路,把河道治理作为一项综合工程,突出生态功能、景观功能、使用功能,以城市环境美化为中心,力争做到河道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境景观相结合,建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内河环境。

福州凤坂河整治工程―驳岸修复 请编辑老师对该照片处理、编辑,并谨请发表。谢谢。

【关键词】内河治理规划雨、污水处理治理方案比选施工方法

水中改善 生态修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发文字号】主席令第7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发文字号】主席令第87号

[3]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 17-90

[4]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第二次修正)【法规分类号】c631039200001

[5]熊缨;苏志刚;高举明不同挺水植物在生活污水中生长量及去污能力比较研究《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年01期

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10

四年前,在长春市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我领衔提出了《关于我市城区水体污染应采取统筹规划,综合整治的议案》。说实在的,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已经给群众的生产、生活乃至生命健康带来危害,给长春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建设生态城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制约,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时候了。但是,能否被立为议案,我一点把握也没有,因为,水污染综合治理,谈何容易?!长春市缺水,仅有的一条河和公园的水体又污染严重,呈五类甚至是劣五类;长春市没有象样的水系,历史上人工挖掘的五个水库,曾经形成了一条蓄水、防洪、养鱼、灌溉的人工水系,当时也早都面目全非了。已经建成的几个污水处理厂,因机制、管理、设备、效益等诸多原因无法正常运转……况且,由于体制现状,这些问题解决起来很难,不归一个管理部门管,甚至不归一个主管副市长管,谁牵这个头?加之历史欠账太多,谁去埋这个单?更难的问题是治理资金从何筹措?

“难”字挡道,谁是勇者?没想到,议案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述和各位副主任手上、在市长祝业精和副市长王学战的手上掂出了分量,他们毫不犹豫地拍板要干这件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难事。这份议案被确立为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督办的议案,而且要求本届政府在任期五年内必须完成预期目标。当我得知这个消息,并被邀请听取政府关于落实此议案的初步想法时,我特别感动!要知道,那还是在会议期间,而且,长春市城区水体污染治理议案办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名单也拿出来了。真快!

全会结束了,春节长假后第一个工作日,王学战副市长就主持召开议案办理工作专题会议,确定了市建委为牵头部门以及议案办理的五项原则、两个专项规划、七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们很快就将会议内容变成了《长春市城区水体污染治理议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表》,下发到各责任单位和部门。

“干”字当头,调研先行。各路人马开始对排污管网、污染源、水质污染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开始对私搭乱接、雨污合流情况进行调查;开始对河床淤积、管线堵塞、二次供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垃圾场污水以及污水处理厂等情况进行调查。我曾亲眼看见,市环保局的同志们冒着早春的严寒,徒步对伊通河两岸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的吐口一个一个去数,第一次获得了准确数据。我也曾看到各区按要求对管区内管线情况、污染源、水质污染情况提供了“一图、一盘、一表、一说明”。我还清楚地记得,在“非典”肆虐时期,祝业精市长亲自听取议案办理进展情况,并对深化办理、彻底治污所做的一系列指示。四年时间,祝市长先后7次听取工作汇报,崔杰常务副市长亲自到串库实地视察。王学战副市长既挂帅又出征,亲自指导规划编制,多次现场办公,专项调度20多次,及时协调解决议案办理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领导如此重视,全市上下这样大规模地、全方位地投入人力、物力,对我市水体污染进行深入详细的调查研究,实施治理,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这样多个部门围绕议案办理如此步调统一,力度之大,调查之实,进展之快,出乎我的预期。我岂止是感动,简直是热泪盈眶!

“人”字为本,依法监督。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述看到大房身水库快被填没了时,愤怒地说,谁让他们干的?!这是在作孽!破坏水系等于破坏长春市的命脉,必须恢复!当他看到纪家水库周边群众喝的水已严重污染时,他痛心地说,我们对不起老百姓啊!他指示宽城区领导,务必尽快解决群众饮用水的问题。他不止一次地说:“这个议案必须办好,水体污染必须治理好,不然,我们没法向人民交待!”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法律的权威不可动摇,这是人大的职责所在,更是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感情所至。市人大城环委的同志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大勇的带领下,把《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与议案督办结合起来,在议案办理过程中,步步跟踪,毫不放松。在串库治理举步维艰时,吴大勇副主任提出了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的意见。四年里,市人大组织调研、视察,召开督办会达24次之多。人大对人民的呼声、代表的议案如此负责,怎能不叫我感动,怎能不令我肃然起敬!

科学决策,成果丰硕。本届政府任期还有一年,议案办理的主要目标已经提前完成。共投入近1.5亿元资金,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完成了长春市水系规划的编制;完成了54个吐口的截流,4条明沟的治理;完成了南湖至动植物公园暗渠的清淤和渠内的污水截流;完成了日处理能力2万吨的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完成了两路(基隆路、花莲路)、两桥(花莲桥、新月桥)及排水管网建设;完成了新竹路和青林路之间6公顷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和绿化,共栽植乔木近万株、灌木10万株,以及各公园清淤70万立方米、补水235万立方米,使水质得到改善。伊通河的污水干管清淤、风光带建设基本完成,污水处理厂得到了改造、升级,15万吨再生水的生产和利用已经纳入日程。

特别是南湖,跳出了一定要建污水厂才能净化水质的思维惯性,采取通过暗管将新立城水库的原水引进南湖,调整枯水期水量。不但降低了成本,防止景观被破坏,而且避免了污水厂本身对景区的污染。同时,加固了七十年未曾维修过的渗漏严重的大坝,栽树种草,扩展湖面,整个南湖焕然一新。而且增加了文化品位,提升了审美情趣。可以说,南湖的治理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科学决策经营城市的一个亮点。

更令人拍案叫绝的是把污染严重、垃圾成堆的大房身水库硬是变成了美丽的天嘉公园。这里变废为宝,就地取材,巧妙设计,独具匠心。清淤之土变成了园中之山,处理池深藏地下,污水处理厂变成了欧式建筑。整个占地21.3公顷的公园,岸柳环湖,清新典雅;绿瘦红肥,相映成趣;曲径廊桥,自然流畅。这一切,给长春人民带来一个惊喜,给周围居民带来一个惊喜!此地的商品房,更是吸引着人们的目光。

南湖和天嘉公园的改造成功,给了我们一个踏实的期盼,雁鸣湖、珍珠溪、杨家水库……都会既各具特色又浑然一体,长春市西部水系风光带会给长春人民带来更美的生态环境,更高的生活质量,更和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