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十篇-9游会真人第一品牌

时间:2023-03-24 17:14:30

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篇1

关键词:教育法;依法治教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1-0280-01

1 依法治教的内涵

所谓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通过教育法制建设,使教育工作按照党和人民的意志全面依法进行,使之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2 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2.1 依法治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市场经济所遵守的诚实信用平等竞争原则。依靠的不是经济个体的自觉,而是法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制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场经济遵循法制秩序,只有依法治教才能为法制秩序的市场经济培养出具有高度法制意识的人才来,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2.2 依法治教是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需要

培养满足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四有新人,涉及教育思想、观念、体制、内容等多方面的革新。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保护自身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世界各国的学校教育都是国民教育的主要途径,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程度又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的质量,影响国民的整体素质和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

教育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领域。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和参与管理教育事业,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教育领域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2.3 依法治教是教育活动领域不断扩大的需要

教育领域越来越大,教育的形式多样化;参与教育活动的人数越来越多,受教育的人的年龄范围扩大。完全靠行政命令和国家政策不能有效解决诸多繁杂的问题,也不利于依法治国。只有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制法规才能有效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

2.4 依法治教是规范学校和教师教育教学的需要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学校的法制建设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目前各类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如利用学生进行违法营利的行为;巧立名目乱收费等。教师是学校教育的执行者,而一些教师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如随意停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现代学校教育要求依法治教,规范学校和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3 依法治教的实施措施

3.1 转变观念

把教育主要依靠政策、行政命令的观念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法规,通过教育立法、执法、司法等将国家的教育政策落到实处,但要防止实践中以政策代替法律的做法。法律是稳定的,修改程序比较复杂,在最大限度上排除了人为干扰。法律是严格的,有强烈规范性,稳定性。法律法规虽然会带来一定的不便,但最终利大于弊。

3.2 加强教育执法制度和执法队伍的建设

教育是为整个社会培养人的活动,具有特殊性。因此,由教育引发的法律问题,除社会已有的法律部门解决之外,还需专门的法律部门机构予以调解处理,建立相应的教育仲裁委员会成为必要。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教育执法一定要严格,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3 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

做好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将法律法规教育融入师生日常生活中,寓管理于教育和活动之中,让教师依法执教,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地增强自我法律保护意识。

3.4 提高全民的教育法律意识

教育法律的实施,不仅靠执法队伍来执行,更重要的是靠全体公民自觉去遵守。不仅仅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更要增长社会公民的法律知识,只有提高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形成社会尊法、重法的良好氛围,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全面依法治教。

3.5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

教育法中明确规定,鼓励学校创收。但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创收,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学校经费的盈余只能用于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用于学校的继续发展。经费的盈余可以用于适当提高教师的待遇,但是不能主要用于提高教师的待遇。

3.6 依法与依德相结合

法治和德治在本质上都反映了广大民众在教育方面的根本利益。但是,法治和德治的表现形式,作用范围和调整对象不同,实现方式和约束力不同。法律与道德是治理学校的两种不可缺少的手段,法律对师生外在行为进行约束,而道德对师生的内在信念进行纠正。所以为了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将法治与德治结合。

参考文献

依法治教篇2

一、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列为教育系统工作重点,纳入对县区教育事业及市直学校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内容。2015年,制定下发了《玉溪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意见》(玉教办〔2015〕7号)、《玉溪市教育局关于创建“法治示范学校”的实施办法》(玉教办〔2015〕14号)、《关于印发〈2015年市直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玉教办〔2015〕22号)等文件,并于4月15日召开市教育局法治工作会, 7月9日召开创建“法治示范学校”意见征询暨动员会,7月28 日召开“法治示范学校”创建实施工作局长办公会,认真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教育系统法治工作健康发展。

二、深入开展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机关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局机关和市直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普及了宪法、教育法、教师法、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禁毒法、物权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干部、教师参加法治培训和考试。2015年6月12日,邀请市委党校张冬老师为市教育局、教科所全体干部职工举行“依法治教”专题讲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玉溪市2015年普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全年组织市教育局11名干部参加市级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28人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三、不断深化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把课堂教学作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积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注意结合各个学段学生的特点,认真组织实施小学《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高中《思想政治》等教材中法治教育内容的教学和考试,在其他学科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坚持聘请政法干警作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辟“法制第二课堂”,积极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重点开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部署和安排中小学生法治知识宣传、竞赛等活动,努力实现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2015年组织全市32 816名中小学生参加了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组织全市69 325名中小学生参加了云南省第二届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全市所有中小学都组织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

四、积极推进“法治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2014年,联合玉溪市依法治市办印发了《玉溪市进一步深化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15年7月,制定下发了《玉溪市教育局关于创建“法治示范学校”的实施办法》(玉教办〔2015〕14号)。2015年8月,正式启动全市25所学校的创建工作。2015年9月,下拨资金50万元,对2015年规划创建市级“法治示范学校”的3所市直学校、22所县区学校分别给予2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目前,25所学校已相继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法治示范学校”工作方案,正在逐步落实各项创建措施、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依法治教篇3

关键词:依法治校;教育法治;现代大学制度;治理体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建立“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完善中国特色大学制度”[1]已成为当前高校面临的紧迫使命与艰巨任务。高校必须强化法治意识、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在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框架下,着力于依法治校的体制机制创新,为高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争创世界一流的愿景目标提供内生动力和长效保障。

依法治校透射教育法治的精神本质

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方略在高校治理中的体现,其始终与国家的法治化进程相伴而行。自从20世纪90年代依法治国被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之后,依法治校工作亦随之不断获得推动与进展,使高校治理和育人逐渐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轨道,强有力地推动了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就是要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作为高校教育事业发展的依据、准则和最高权威;就是要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就是要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生、教师、学校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也就是说,作为法治的本质要义,法律法规的至上与权力、权威的制约是依法治校的根本着眼点与支撑点;其还在于彰显公平正义,注重民主参与,确保教育回归到人的自由与发展的实现上来。

与此同时,依法治校所依之法须是以人为本的良法,其中“蕴含的尊重、理解、关心、爱护是以法治精神为支撑,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尺度的”“治理之路中包含着‘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同时也都是能够实现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终极目标的重要保障”[2]。

依法治校奠基教育法治的系统工程

教育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庞杂的系统工程,关涉到对于当前教育问题全面深刻的剖析与把握,关涉到教育系统内外多重因素的交叉互动影响,关涉到教育法制体系适度合理的建构与完善。

作为教育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校的进展及其绩效不仅反映教育法治的推进效果,而且构筑教育法治的根基。依法治校体制机制创新,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和治理结构,亦是任重而道远,受到内外治理体系的双向牵动。对外需转换角色功能,梳理高校与政府管理部门(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整合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和条件;对内需优化治理结构,厘清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社会参与权力、民主监督权力等权力界域,深入查找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切实把解决现实问题与建立长效法治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内部法治环境,完善学校内部领导体制以及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创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并重的协调机制,优化校内管理机制、竞争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助推教育法治的路径选择

1.解放思想,树立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需要不断破除陈旧、僵化的思想观念桎梏,树立科学的教育办学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坚持和改善学校党的领导与学校的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近年来,众多高校秉承“以学生为中心”“一切为了学生”的理念。同时,使命导引、追求真理、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求实创新、服务社会等理念也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高等教育的实践中,逐步推动校园育人理念的革新与共识的达成,从根本上实现教育主体的“管理”转变为现代教育与现代大学的“治理”,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创设了先导条件。此外,部分行业院校坚持“全人教育”“国际视野”“战略思维”等特色培养理念,兼顾国家对“走出去”人才的需求以及行业对专门人才的基础性、适用性和超前性的需求;坚持“协同创新”的观念,提升对内合作和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改进管理效能,提升服务水平,集聚发展资源,维护学校的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这些都为高校的改革与发展、教育法治的纵深推进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2.以章程为统领,建构大学管理制度体系

大学章程承载着大学的精神和宗旨,昭示着大学的愿景和使命,是高校依法治校的纲领性文件。其不仅是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实现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而且也是明确高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促进高校完善治理结构、科学发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以章程的形式对大学管理进行规范和固化,将有利于形成学校的集体共识,让学校保持发展战略及自身文脉的延续,保持目标政策和文化特色的持久性。”[3]高校需进一步认真厘清和整顿校内的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内部决策机制,落实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师生权利保障与救济机制,以章程为统领整合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进行规划设计,构建上下贯通、结构合理、内容全面、关系明确的大学管理制度体系,开创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推动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

3.深化治理体系改革,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对于外部体系而言,首要的是积极推动高校与政府管理部门(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调整,明确在合理的界域内各自权力的合法张力,促使管理部门根本性地转变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逐步扩大并在法治框架内落实细化高校的依法自主办学权,使学校真正回归到教育价值的本质。近日,北京市公布了将在2015年启动开展高校取消编制管理试点工作,旨在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高校教育人力资源,形成动态化的劳动力市场,切实提高高等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这是对高校“预算自”和“用人自”的相应突破,是政府管理部门推动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实际举措,这也昭示着未来高校必将获得更多的办学自,从而激发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活力。同时,高校还可通过合作办学、协同研究、技术开发、实习实践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体现自身的知识优势和精神价值优势”[4];主动建构有效途径和渠道,与关心学校发展的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杰出校友、社会知名人士、国内外知名专家等协同合作,积极调适其他外部关系,以获得有效办学资源,提升自身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全面构建社会支持、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对于内部体系而言,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是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基础。需要进一步明确党、政及各级学术组织的权责和运行机制,深化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建设,推动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力的合理配置,完善学校内部决策机制、行政执行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梳理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有效推进办学主体作用的落实。

4.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体系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和实践。一方面,鉴于章程的校内“”性质,章程将成为学校履行职能的基本准则,成为学校接受外部监督、实施自我监督的基本依据。尊重章程,按照章程和规定程序办事,根据章程实施管理,明确执行主体和责任人,杜绝有章不依、有章不循或选择性执行的情况,应成为今后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共同的观念和行为准则。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将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深植于师生当中,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把权力置于法律的轨道上运行,让权力的运行公开透明。

5. 整体推进依法治校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

依法治校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是有着内在逻辑关系的有机整体。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相较于之前的改革,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高校管理体制的一次深刻变革,涉及的责任主体和利益主体更加多元,与相关体制机制衔接的关联度更加紧密。要在现有资源条件下,建构一个更加高效、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既需要对现行制度政策进行突破和重构,又需要在顶层设计层面寻求制度正当性的证明,做到“重大教育改革必须于法有据”[5]。因此,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实现路径,依法治校对全面深化综合改革进行引领和保障,二者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依法治校必须紧密关联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必须在法治化的轨道上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就是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在依法治校的保障下不断深化改革。惟有依法而行的改革才能更大程度凝聚改革共识,破解制约发展的深层瓶颈、难题,摆脱旧体制、旧格局的束缚与羁绊,聚合成为高校发展的合力与动力;惟有依法有序地推进治理体系的建设、治理能力的提升,才能有效兼顾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高校的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从部分高校已获批的综合改革方案来看,改革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深化人事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调整学科学术布局、完善科研管理体制、完善资源配置体制机制等内容,需要高校在体系建设的整体格局下,进行顶层设计、全面规划、协同配合、分步实施,并在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以及制定“十三五”规划进程中加以细化落实。

6.夯实法治基础,向世界一流奋进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6]。2015年11月5日,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详细阐述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支持措施、组织实施等内容。其中,围绕“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核心要求,从建设、改革两方面共安排了十项重点任务,建设任务包括: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推进成果转化;改革任务包括: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关键环节突破、构建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国际交流合作。这与现阶段推动教育法治、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内容都是一脉相承、息息相关的。

从本质上讲,高校要形成持续激发师生创新的环境氛围,以服务国家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就需要有系统的制度设计保障和激励学术自由和学术自律,并创造性地进行制度体系建设。基于制度激励的大学治理是中国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必然的道路选择。因此,通过大学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全面推进和施行,形成有序的管理体制,保障自由、平等的学术氛围,是现阶段依法治校的重要使命,更是教育法治的价值目标。只有在此基础上构建学术共同体和价值共同体,才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中不断接近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愿景。

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着力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而助推教育法治化进程;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与战略规划,对于高校跨越式发展、实现争创世界一流的愿景目标至关重要。这需要我们坚定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信念与勇气,秉承海纳百川、壁立千仞的气度与胸襟,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历史使命,为开创大学未来发展的广阔前景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eb/ol].[2010-12-14] http:///article/fgkd/xfg/fgxwj/201012/20101200330685.shtml.

[2] 薛婷,魏峰. 教育法治化: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途径[j]. 江苏教育,2015(6).

[3] 吴志功. 国际性 历史性 现实性―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理论维度与实践路径[j]. 北京教育(高教版),2015(9).

[4] 黄富峰. 大学章程:大学存在方式的自觉[j]. 山东高等教育,2015(9).

[5] 涂云新. 教育综合改革背景下教育立法的理念、问题与对策―复旦大学“教育改革与教育法治”学术研讨会综述[j]. 复旦教育论坛,2015(4).

依法治教篇4

——法治教育工作汇报材料

绵阳市万达学校是一所沐浴着爱的阳光起航的灾后异地新建学校,学校现有教学班38个,在校学生2600名,在编教师102人。在“铸就快乐童年,奠基幸福人生”办学理念的指导下,学校以“万紫千红,德才兼达”为校训,共同营造“让师生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氛围,以“德法相融,幸福成长”为法治教育理念,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拓宽法治教育工作渠道,提高了法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提升了学校的办学品味。形成了一种理念(德法相融,幸福成长)、两支法治辅导员队伍(校内、校外法治辅导员队伍)、三个宣传阵地(室内、广场、网络)、十项活动(品格教育、校园模拟小法庭、普法讲座、拍摄并观看法治微电影、法治征文、法治手抄报、法治漫画展、法治演讲、法治知识竞赛、评选优秀小法官、小律师和小调解员)的法治教育工作亮点,现将我校依法治校工作交流如下:

一、法治教育基础厚实立体

1.以德法思想为指导,提高师生德法认知水平。

大教育家、思想家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建构了完整的“德道”思想体系,提出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战国时期诗人屈原也提出“秉德无私,参天地兮。”希望人们坚守高尚德操,无私心杂念,便可与天地同辉。司马光也指出“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四川省也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我校通过对传统德、法思想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引导教师和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提高道德和法律认知水平,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2.以法治教育管理为保障,重视法律进学校工作实效。

我校高度重视法律进学校工作,成立了法律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担任组长,总领法律进学校工作;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具体抓;政教处牵头、全体教师共同参与,从组织上加强了对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具体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依法办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二是依法治校,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制定了学校章程、学校绩效考核制度、教师岗位竞聘、职称评定、职称聘任实施方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办学,充分保障全体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三是依法执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法治意识。四是坚持把法治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和班级评估之中。

3.以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为根本,奠定学校法治教育基础。

我校高度重视法律进学校工作,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确立了全体教师都是法治教育工作者的观念,致力于建设一支好的法治辅导员队伍。一是加强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认识,利用每周教师工作例会进行会前学法和每期至少召开两次法治教育专题工作会,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二是聘请了游仙区游仙派出所所长程榆翕为兼职法治副校长,教导员陈继为兼职法治辅导员,四川众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太平为专职法律顾问,定期到校为师生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目前,我校法治辅导员队伍都全面落实了岗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法律进学校工作推进有序。

4.以法治教育科研为抓手,提升学校法治教育层次。

法治教育科研工作是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增强法治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形式,也是提升法治教育工作层次的重要手段。我校高度重视法治教育科研,为了充分挖掘道德和法律的内涵,整合教育资源,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努力探索法律进学校工作的新模式,目前在研的区级课题有《城乡结合部小学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的策略研究》,教师小专题有《培养城乡结合部小学学生良好的清洁卫生打扫与保持习惯的研究与策略》、《培养小学高段学生友好交往,构建温馨班级策略研究》,学校自编法治校本教材《绵阳市万达学校法治教育读本》,实现了法治教育工作的校本化。

5.构建法治教育立体网络,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相融合。

我校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立体网络,充分发挥法治教育的整体功能,形成合力。一是我们关注对家长的培训,定期召开家校联系会,搭建家校合作平台,形成家校共育好环境。利用节假日安全告知书、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实现小手拉大手,学法一起走。二是我们也关注向社会进行法治宣传,加强教育的知情权建设。学校将每月工作情况通过学校网站和公示栏,向家长、社会公开。特别是每年的招生季节,提早将大家关注的招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公示,让大家更加清楚地知晓相关政策和报名流程,避免招生误区,此举得到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评价。

二、法治教育环境春风化雨

为营造富有感染力的法治教育氛围,我们追求通过环境的潜移默化,实现法治教育心灵润泽。

一是室内建有模拟小法庭专用室、班级法治宣传栏。二是室外建有法治文化广场、廉政文化广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墙等。法治文化广场,秉承“德法相融,幸福成长”的理念,分为德、法两大板块,从“秉德无私,参天地兮”的立德树人之品格教育故事到“法者天下之公器也”的《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法律故事和法治作品,在学生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廉政文化广场,师生在一个个古今廉洁楷模故事的感染下,践行“成就学业勤为根,学会做人廉为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墙,以“守望梦想,传承美德”为主题,其中“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这些传承下来的宝贵道德文化遗产,孩子们课间休息时,在此情不自禁地读一读,在浓郁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氛围中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和教育。此外,校园的树木花丛中还悬挂着各班同学收集的道德和法治宣传标语。三是利用学校网站、广播站、qq群、微信群,适时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拓展法律知识。使我校的法治教育形成室内室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处处有阵地、时时受教育的氛围。

三、法治教育活动蓬勃开展

任何一项活动都离不开学生的参与,有学生参与的活动才是有生命的活动。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循序渐进地开展各类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以道德滋养法治。

1.法治教育,品格先行。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学校从品格教育入手,在学生中开展“一懂规则,二讲文明,三塑品格”的教育活动。一懂规则,即入校便组织学习《小学生守则》和班规校纪,从而树立基本的规则意识。二讲文明,即结合文明校园的创建开展各项文明礼仪、道德教育活动:一次国旗下讲话;一堂“做文明少年,建文明校园”主题班会;一张“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手抄报;同时,利用学校晨会、校园广播、网络等途径对涌现出的“校园文明小达人”的典型事迹进行表扬与推广。三塑品格,即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与践行和法律进校园的活动展开品格八项活动:班级设立品格成长营;奖励品格成长币;评选品格小明星;“六·一”办一次品格为主题的书画作品展;周前晨会开辟“品格大家说”板块;开一次品格教育家长会;开展志愿者服务等丰富、实效的活动。

2.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升法治意识。

学校设有“校园模拟小法庭”,下设“校园调解教育庭”和“刑事民事庭(模拟)”。“校园调解教育庭”是针对学生在校园中违反《小学生守则》、校规校纪或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等真实事件,由校园小调解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教育活动。“刑事民事庭(模拟)”是选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或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学生依照剧本进行模拟法庭审判活动。这样从德入手,以法警示,将过去灌输道德纪律和法律知识的被动宣教模式,转换为学生直接参与体验不同角色的自主思考学习模式,为参与及观摩的学生们上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有效地增强了学生的规则意识、纪律意识与法律意识,更让小法官、小律师、小调解员们的综合素质得以提升。另外,学校组织拍摄了法治微电影《球场**》,各班利用班队课观看并展开讨论,有效地将“教育为主 惩戒为辅  提前预防”的校园法治工作落到实处。该微电影既从道德品质层面上对学生进行了教育,又从法律层面上引导了学生如何约束自己不触犯法律和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外,学校还开展普法教育讲座、法治文艺节目表演、法治征文、法治手抄报、法治漫画展、法治演讲、法治知识竞赛、评选优秀小法官、小律师和小调解员等法治教育活动,成为学校德法教育的新常态。

3.充分挖掘法治资源,崇尚法律精神。

一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 、6.26国际禁毒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中华传统节日等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二是聘请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专职法律顾问,定期到校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与绵阳市交警三大队合作,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与游仙区消防大队合作,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法规专题讲座;与游仙区法院建立联系,带领学生参观法院,旁听法庭审判。

四、法治教育成效有口皆碑

1.法治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具有时代感与创新性,近年来没有出现师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2.学校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办学条件日益改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领导、教师、学生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师生团结一心,近年来无上访、上告等现象发生,全校形成了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依法治教篇5

当前,教育到了从数量发展到质量提高的转折点,现代教育的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今天,教育最大的问题和重点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而不公平的原因是质量不均衡,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们看到,目前在区域、城乡、城市之间的教育不均衡仍然较为普遍。虽然现在取消了重点校,但老百姓心中的重点校依然存在。这源于教育治理的不均衡。

如果说教育质量要靠学校来解决,那么教育公平则要靠政府解决。据悉,在全国小学人均经费方面,一些发达省份是其他有的省份的好几倍。同样的,教育经费的省级统筹也不够。因此要立法,依法治教,至少应该有“教育投入法”来平衡各地区的教育投入。

我们知道,现代教育改革有两个方面的转变,一个是观念,另一个就是制度。

观念问题就是社会问题。择校激烈和职业教育不能发展,是观念的问题;传统社会中“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和中国人的攀比文化、地方政府过度关注升学率都是观念问题。而要立德树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需要社会、家长、教师都转变观念。教育应该是培养具有创新思维能力的学生,这就需要必须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真正相信学生,以学生为本。

但是,解决观念问题不是靠喊口号就可以的,比如素质教育提倡了将近20 年还是没有解决,所以必须要有制度的保证,才能顺利推进改革,因此要依法治教。我国的教育法一般都比较抽象,不够具体。现在,学校承担的责任太大,应该制定《学校法》,规定学校到底要承担什么责任。现在校长收到的文件和参与会议太多,其实很多工作不应该给校长,而是要由政府来解决;另外,因为一些家校纠纷、社会纠纷,凡涉及学校的官司,学校也很难赢。所以,学校与校长的责任,应该通过立法来明确。否则,校长没有时间走到课堂中去。而针对目前学校规模太大、造成校长不好管理的情形,也应该通过立法把学校规模定下来。小学应不要超过一千人,这样,校长才可走进课堂,能够更加关注学生个体。

老子提出,无为而治。校长应该放手让教师去改革,教育部和教育局也应该放权,学校才能办出特色。我们教育的改革往往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自下而上,而自下而上的改革往往有着更为积极的效果。比如,北京十一学校具有创造力的自下而上的改革中,就有学生自主选课学习、老师不搞评比这样的内容。因为以人为本,充分相信了老师和学生,所以就会极大激发师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这样的条件下,制度的保障才会更为有效,学校章程和规定的完善才更有价值。

依法治教篇6

[关键词]依法治教科教兴国完善立法有法可依

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存在着漏洞和盲点,特别是当前我们正处在市场经济改革的浪潮中,我国加入wto并进行教育服务的部分承诺后,使我国的教育面临更多的情况、更新的问题。教育法规的不完善使得我国的教育改革和依法治教进程发展缓慢,学校治学以及在学校教育管理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还缺少应有的依据。特别是如何及时、正确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一度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于这些问题得不到很好地解决,使得全国教师和学生近3亿人口的庞大社会群体的权益难以实现法律保障,严重制约着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影响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顺利实施,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否早日实现。

发展教育是振兴中华的必由之路,科教兴国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依法治教,必须有法可依。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亟待完善,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确保科教兴国战略的顺利实施。下面就如何实现依法治教,如何做到有法可依谈一些自己的看法,请同行和专家不吝赐教。

一、振兴中华必须发展教育

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实质上就是教育的竞争。世界政治的多极化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趋势,促使当今世界风云变换,充满着激烈的竞争。正如哪里不重视教育、不发展教育,那里的劳动者素质就会普遍降低,那里的经济就不能发展的简单道理一样,世界各国的竞争,实际上是科技的竞争,人才的竞争,劳动者素质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教育的竞争。中国近20年来推起的一波波教育教学改革的浪潮,其目的就在于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力图通过科教兴国来实现民富国强的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

党中央、国务院和几代中央领导都十分重视中国教育的发展,“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这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一条必由之路。《中国教育发展纲要》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我国教育发展的总目标:要求全民受教育水平有明显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发展;各类专门人才的拥有量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和框架。并提出了“深化教育改革,坚持协调发展,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办学效益,实行分区规划,加强社会参与”的战略思想。

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继续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氛围。”他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还指出: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仅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家庭、社会各个方面都要一起来关心和支持。只有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劳动者素质才能真正得到提高。我们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才能成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才能取得成功,振兴中华的宏伟目标才能实现。

二、发展教育必须依法治教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确立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我国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使我国的教育事业的发展逐步走向了法治化的轨道。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同志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一书的序言中指出:“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保证人民群众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各项事业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上顺利发展”。我国在校大中小学生约有2.5亿人,再加上全国的教师队伍,我国直接在各级各类学校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将近有3亿人,按3亿个家庭人口计算,我国约有近十亿人口的日常工作和社会生活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影响,中国的教育真可谓是世界上参与人数最多、受关注人数最多的事业之一。如何让10亿人“安居乐业”,让教师静心从教,让学生安心学习,让学生家长放心工作,这将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早日实现,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国家出台的一系教育法规文件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规范学生家长的监护行为,规范全社会的助学行为,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实现依法治教。努力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民富国强、“天下太平”。

三、依法治教必须有法可依

继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之后,国家陆续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的教育法律法规,使我国的学校教育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教的基本局面,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向前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看,近20年来,我国的教育形势发展不容乐观。如素质教育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教育的战略地位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落实;教育投入不足,教师待遇偏低,办学条件差等。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全社会对教育的基础战略地位认识不足,很大程度上还由于存在无法可依、执法不严的状况。

我国大中小学有2亿多在校学生,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是未成年人。尽最大可能保障广大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重要职责,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和保障。如果我们充分认识到学校教师、学生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在社会生活、工作中的影响及其特殊地位的作用,充分认识到学校教育对于促进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战略地位作用,我们就会意识到依法治教也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系统工程,依法治教迫在眉睫。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化,学校教育和管理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碰到了一些新的情况,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已不能完全适应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人们头脑中一些根深蒂固的旧思想、旧观念的顽固和僵化,更是严重影响着我国教育法制化的进程,必须尽快加以改革和补充完善,使之进一步达到依法、公平、公正和合理的要求。目前,由于我国现行教育法规存在着漏洞和盲点,依法治教,未必有法可依,使得学校教育及管理出现混乱情况,学校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还缺少应有的依据。例如政府不按规定投入教育经费,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并且由谁来担责?监护人不按规定送其子女就学,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如何正确认定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问题?如何正确判定学校有无过错责任?等等。对以上问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很好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教育的发展,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依赖,也使法律失去了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效力。

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的专门机构,学校除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依法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和职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应当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保护学生安全,积极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儿童、青少年是最为活跃的群体,学校是儿童、青少年最为集中的地方,特别是随着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内容的丰富和活动方式的改革,以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不断增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也增加了发生学生伤害的可能性。目前,由于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面,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的司法解释外,尚无专门针对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法规。因此,一方面对已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的当事方的责任认定、事故处理途径、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如何追究责任等缺乏明确的依据,给伤害事故的处理造成很大的困难。其二是由于现有法律法规缺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具体规则和程序,使学校难以明确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范围,缺乏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而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也容易出现学校在救助、赔偿和处理等方面无所遵循的情形,往往造成学生家长与学校在责任、赔偿范围等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使事故难以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第三是由于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缺乏具体的依据,使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难以明确自身职责。有些学校因为担心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而取消了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甚至取消了体育课的一些项目。这些状况,严重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严重阻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完善的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制度和良好的法制环境,明确学校的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为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切实的保障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和法律工作者应努力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教育法律法规,使依法治教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四、依法治教需要司法公正

2002年8月,国家教育部制定颁布了《学生事故处理办法》,并于2002年9月1日在全国实施。《办法》主要出台了“十种意外学校无责任”和“十一种伤害学校担责”;并明确了学校与学生间的权利关系,明确了学生家长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体现了学生、学生家长和学校地位的对等性。《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在全国各地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响,为解决长期困扰人们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问题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为推动依法治教的进程增大了新的动力。有人说《办法》的实施,将给依法治教真正带来“春天”,还有人说它是黎明的曙光——法制的“艳阳天”即将到来。一段时间,媒体聚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北京青年报》、《中国教育报》、《新民周刊》、《中华网》、《新华网》、《楚天都市报》、《新闻晚报》等纷纷评说:“人身伤害有法可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出台”、“7年等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终出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起争议,学校定心家长皱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起实施,校园悄现‘保险热’”……

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是实现依法治教的必然。如前所述,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地方,一段时间以来,怎样解决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成了家长、学校乃至全社会普遍关注和感到头痛的问题。之所以如此,原因是多方面的。作为学校,往往强调自己作为社会教育机构较其他主体的特殊性;而家长则认为学校与自己一样同样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对学生在校内甚至校外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事故承担责任。更为关键的是,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出台之前,学生与学校这一对特殊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何,《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虽作了一些规定,但多为原则性的,缺乏具体的指引和可操作性。因此,一旦发生问题,双方之间往往共识少、分歧多,甚至发展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出台,是对现行法规的细化规定和有效补充,它具有适用范围广、内容详实具有可操作性的突出特点,在实际应用中便于理解、形成共识、便于实践,有利于化解矛盾,能起到规范、约束等法制化的积极作用。可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出台,是依法保护学生权利和义务、维护学校利益的要求,符合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愿望,是真正实现依法治教的必由之路。

但是,由于《办法》还只是部门规章,与《民法通则》等全国性的根本法律相比较而言,属于下位法,其效力就存在问题,因此,在实际应用中有待进一步实践和完善。

2、加强学习,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是实现依法治教的基础。依法治教首先要加强学习,要与时俱进地转变观念,不断增强法制意识。依法治教不仅是教育工作者的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及司法工作者的任务,它更要依靠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和共同参与。其中,各级政府能否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关心教育,切实把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真正落实是依法治教的关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最终目的是为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实现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因此,社会各届人士都要加强学习,提高正确认识,增强法律观念,要努力做到知法、懂法、执法,共同创造一个依法治教的良好环境,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真正实现依法治教发挥积极的作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良好氛围,自觉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的自觉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使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真正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3、司法公正是实现依法治教的关键。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一个转型时期,人治社会应当逐步向法治社会过渡,而这种过渡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实现程度。正如依法治国需要司法公正一样,司法公正同样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由于司法最终解决纠纷,决定了司法是保障人民权利,实现社会主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公民和法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当弱者受到强者的欺凌,当社会的良知受到恶势力的践踏,受害人能够寻求的最后一处伸张正义的地方就是法院,法院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后屏障。法律平等地约束社会一切成员的法治原则,都必须经由公正的司法活动来贯彻执行。目前,由于我国在关于如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问题方面还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使得发生事故之后不仅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即使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进行处理,也因缺乏必要的依据而很难做到公正司法,很难让几方当事人都能够心服口服,进一步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本原则。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对司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各种各样事故发生也千奇百怪,那种想仅凭法官个人的能力就要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要求未免有些强人所难。因此,我认为当务之急是加强立法、完善法律。只有真正实现有法可有依,才有可能做到司法公正。当学生在受到人身安全的伤害时,当学校的权益遭到损害时,我们才能拿起法律武器,公正执法,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利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干扰。

特别是当前我们正处在市场经济改革的浪潮中,我国加入wto并进行教育服务的部分承诺后,将使我国的教育面临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也必须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和更强大的效力性,真正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依法治教保驾护航。因此,为了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司法公正,我们要坚持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一切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要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司法制度的改革;要切实提高司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对其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教育。杜绝司法腐败现象,确保司法公正。有效地发挥教育法规在依法治教中的积极作用,保障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健康迅速发展。

总之,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依靠教育,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依法治教予以保障,而依法治教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确保司法公正。只有这样,科教兴国的战略思想才能实施,富民强国的目标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1、李景舒编著《教育法规选讲》,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年

2、陈远清主编《学生伤害事故防范与处理》,吉林摄影出版社,2002年

3、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释义及应用指南》,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

依法治教篇7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建设法治、平安、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适应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适应新形势下广大公民对法律知识的新需求,紧密结合全国、全省和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成就、新进展,通过开展扎实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使公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大力提倡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与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要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培养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现代公民意识,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依法维权、依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加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认识。

依法治教篇8

一、切实强化普法教育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切实巩固我局系统“四五”普法及依法治理成果,加大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力度,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季初周五学法日、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普法合格证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组织全市房地产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全省、全市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核,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健全考试成绩及干部年度学法用法档案,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着力搞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全局系统行政执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明确执法人员的职责,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强化法制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构筑起健康和谐的房地产行政执法环境。局属单位还要还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积极培养依法行政,诚信服务为内核的工作新机制,通过培训积极转变职能,全力建设服务型单位,认真履行好我局市场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服务社会职能,注重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进一步清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以普法教育为基础,坚持依法治理,加强行风建设。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依法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落实,规范房产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市房产监察支队、局房管科、市产权交易处要配合起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细则》、《**市商品房合同规范使用细则》。二是大力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加强房地产企业资质动态考核与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手册制度、预售管理制度、竣工综合验收制度,全面建立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强化社会监督。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市场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工作,对恶意拖欠的企业进行通报、曝光和制裁,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产生新的拖欠。三是大力整顿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格落实房地产中介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严肃查处非法中介企业和中介行为。四是切实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场的整顿规范工作,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巩固维修资金清欠成果,依法规范维修资金收缴、归集和使用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健全房地产开发、中介和物业管理等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积极推行房地产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加强信用监管。

五、加强普法教育及依法治理的信息上报工作,努力创建示范单位局人事教育科、市房产监察支队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好全局系统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努力创建“示范单位”。要加强与市普法教育及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等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推介我局系统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典型,积极推动普法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依法治教篇9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之年。院党组历来十分重视执法责任制工作,坚持定期开会研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就对我院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下发了06年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检察长还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执法责任状,使各职能部门目标明确,认识统一,责任到人,确保执法责任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院法制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适时召开会议,认真讨论有关问题,组织落实各项工作。此外,我院还十分重视信息资料的积累,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工作台帐,及时向依法治区办报送相关信息。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相关材料,由专人收集,整理和归档,从而真正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法制教育工作

一是继续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重点,扎实有效地抓好全院干警的法制教育,在院党组中心组的引领下,检委会各职能部门,各党支部和党员干警的学法、用法形成了浓厚的氛围。今年我院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根据政治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年初制定的教育实施计划,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认真组织干警重点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学习材料》等一书的有关内容,不断增强干警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二是启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院紧密联系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检察干警的思想实际,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收看社会主义我法治理念教育电视教材,学习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和高检、省院等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开展“用什么样的思想指导检察工作实践,用什么样的原则确保检察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用什么样的标准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等专题讨论,并着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学习动员,在深入实效上下功夫;二是抓查摆剖析,在细致到位上下功夫;三是抓整改规范,在完善提高上下功夫,积极引导干警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增强政法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今年全院干警参加由省、市院组织的新法律法规知识电视讲座,职务犯罪。侦查技能、治理商业贿赂、“两抢一盗”专项治理、公诉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使干警们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国出台的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并有效指导检察工作实践。

四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我院在已取得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基础上,巩固活动成果,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活动载体。我院2名干警分别担任了__实验学校和__街法制小学副校长,平时注意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和协作,今年已为这两校开设了法制讲座,以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其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五是以观摩示范庭和多媒体同步演示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5月,我院邀请20多名人民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就省院督办的原__市公安局监督大队__*受贿、诈骗一案进行全程观摩和监督,并采取案件点评,法律基础培训等形式,加强联系与沟通,认真听取建议和意见,同时,我院还采取多媒体同步演示的方式,会同省、市院对__公司100余名中层干部进行职务犯罪剖析的警示教育,组织召开由区教育局、地税局、__街道等13个部门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了去年我院惩治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并对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对策作了分析阐述。11月对原__市看守所民警__*受贿一案,原____商务有限公司财务部 经理__挪用资金一案,以及发生在本市__*娱乐有限公司内的被告人__*绑架一案,上述3起案件由于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旁听人员多等特点,将该庭审作为“观摩示范庭”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通过当庭指控,揭露犯罪,发表公诉意见等形式,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旁听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是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单位活动。今年,我院干警分别到__广场、__印染有限公司、__工贸有限公司、__银行、__医院、__、__、__等社区开设法制讲座13次,以法律咨询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干部群众达20__余人次。

三、依法治理工作

依法治教篇10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现根据市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就2009年依法治教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教育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的实际,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保障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开创教育法制工作新局面,促进高淳教育平稳较快发展,为全面达小康、建设富裕和谐新高淳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普法、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等环节,使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师生的法律素质。要认真贯彻《高淳县教育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确保普法教育的落实。一要不断完善学法制度,通过讲座、学习交流会、知识竞赛、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习成效。二要继续以江苏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读本》为主要内容抓好全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的普法学习,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三要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全县中小学普遍开设法制教育课,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不断创新和丰富法制教育活动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园地建设,大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制小报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充分发挥社区、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开辟课外法制教育,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高淳丰富的教育资源,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权限,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一要严格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程序,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二要加大行政执法检查的力度,重点是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和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三要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备案制度,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该公开的内容,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民主化、法治化管理水平。要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纳入教育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一要对前几年制定的学校章程进行认真清理,对其中不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使之更好地发挥在依法治校中的指导作用,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保驾护航。二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学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始终置于严格的制度管理、规范之下,努力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新机制。三要依法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要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确保招生、收费、学籍管理、招生广告、颁发文凭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纠正各种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依法治教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依法治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教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依法治教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