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法律宣传十篇-9游会真人第一品牌

时间:2024-03-12 18:18:05

乡镇法律宣传

乡镇法律宣传篇1

一、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在乡镇(街道)建立法制辅导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法律六进”活动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具体举措,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步骤。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是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实施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教育行动,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服务的需要;是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创建“平安县(市、区)”、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在乡镇(街道)建立法制辅导站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年内全市乡镇(街道)应全部建立法制辅导站,并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法制辅导站的设置

(一)辅导站的性质

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是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构,行政上受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业务上受县(市、区)司法局及普法办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组织形式

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由法制辅导站站长、法制辅导员和普法宣传员组成,并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发文任命,辅导站站长一般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兼任。

(三)法制辅导站的名称

一般为县(市、区)(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

(四)法制辅导站标识牌

一般规格为长55厘米,宽40厘米,材料为铜质,字体为宋体,字的颜色为红色。

三、法制辅导站主要工作职责

(一)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对本乡镇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律知识培训;

(三)开展法律咨询、法制文艺巡演、法制图视展播、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活动;

(四)开展对本乡镇外来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做好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六)积极协助本县(市、区)普法办完成本乡镇干部(职工)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各项工作。

四、法制辅导站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例会,汇报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布置工作任务;

(二)学习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律知识轮训;

(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制度:每个行政村(社区)建好一个以上法制宣传栏和图书屋,适时更换栏目内容和法律图书,加强使用管理,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法制宣传;

(五)外出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坚持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居民)出村(社区)前和节假日返乡时,采取赠送法制宣传资料、寄送公开信和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地相关法律宣传教育;

(六)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重点加强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婚姻家庭、工会及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七)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快捷、准确报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议,年终有评比、有表彰;

(八)工作台帐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工作情况,定期分类汇总、整理归档各种资料,工作台帐做到规范、准确、全面;

乡镇法律宣传篇2

一、统一部署,加强领导

各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围绕构建和谐的目标,以改善民生、维护和保障民权为着力点,创新农民工学法用法的载体和形式。各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指导、参与、配合好法制宣传活动,推动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

一是重点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和《土地复垦规定》、《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与农民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组织普法宣传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向返乡农民工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对返乡农民工进行摸底调查,将一些反映出来的涉法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了解其法律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维权措施。

三是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因婚姻家庭、老人赡养、土地承包、林权改制等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抓住春节期间大量农民工回家的有力时机,举办一场街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组织普法骨干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广场、车站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宣传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其法律素质,使其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乡镇法律宣传篇3

一、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

(一)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营造调解职能大提升大发展的良好氛围。各乡镇确保落实1名副科级乡(镇)领导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落实3-5人组成调委会专、兼职人员,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办事,为大调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其次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发挥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作用,县培训乡、乡培训村和重大纠纷经验交流的形式强化调解队伍的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从而提高依法调解矛盾纠纷和民事案件的能力。各乡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全县的社会稳定。

(二)围绕市依法治市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全县15个乡镇目前建立项目的人民调解室有:多功的“蓝天新村”项目调解室、始阳的“乐坝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光荣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乐英的“盐店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大坪的“毛山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大坪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两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人民调解室、仁义的“永兴村聚居点”调解室、“溪口村聚居”调解室、“桐林村聚居点”调解室、“石桥村聚居点”调解室。11个项目调解室均严格按照雅司发[2014]2号文件要求,做到了“七有”、“及录”、“优卷案”。:即:“七有”: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与项目部共用);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桌椅和电脑)、有调解员(各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参与其中),有外观标识、有规范的名称、有公示牌、有矛盾纠纷台账。“及录”:所有项目人民调解案件统一及时录入大调解信息系统。“优卷案”指优秀的人民调解案件按照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制作建立规范的人民调解案件卷宗。全县项目调解室共受理纠纷29件。调解成功29件,成功率100%。目前在11个项目调解室中打造了3个项目调解示范点(乐英的盐店村聚居点、始阳的乐坝村聚居点、两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155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5个、村调委会138各、社区调委会7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人民调解员775名。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95件,调解成功469件,调解成功率94.75%,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4件,调解成功率下降0.54%,案件下降率为3.35%。共制作规范性的人民调解协议书422份。

二、认真开展宣传活动,为灾后重建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一)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为抗震救灾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治保障。

1、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不同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持续深入全面开展。重点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在学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全县法制副校长坚持在学校讲法制课,共讲课266课时,受到教育的青少年学生和部分家长27000人次,形成了良好的法制副校长讲授法制课制度。

2、加强抗震救灾期间法制宣传工作。芦山“4.20”地震发生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为抗震救灾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县成立了抗震救灾宣传队,深入各乡镇,进村入户,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宣传党和政府的抗震救灾方针政策,涉灾的政策随时以最快的宣传形式(手机短信)发送到群众中。各乡镇共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做到一户一册,一人一份。法制宣传栏天天更新,10000幅法制宣传标语在各街道、救灾点、公路边悬挂,形成了抗震救灾宣传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三月,按照我县三月法制宣传月工作要求,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员到仁义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送法下乡活动。与县妇联、县人民医院、县疾病控制中心等在城厢镇十里村村委会会议室开展了送法下乡,三月妇女维权活动。活动中市律师协会刘律师在村委会会议室就妇女维权和抗震救灾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培训。培训农村妇女100多人,在村委会园坝开展了免费法律咨询,医院医生对妇女进行了体检,咨询、体检30人,受到广大村民的欢迎。

在第27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县司法局与相关部门在县城茶马广场开展了大型禁毒宣传活动,以“禁绝人人有责”为主题,工作人员和禁毒志愿者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讲解有关预防的基本知识及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教育广大市民要有“珍爱生命、拒绝”的意识,为“法治县”创建形成良好氛围。此次禁毒宣传活动,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书籍200余本,禁毒宣传资料2000余份,营造了禁毒宣传的浓厚氛围。

(三)安排部署,落实“法律七进”工作。按照市依法治市办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天治县办[2014]2号)下发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求各乡镇和牵头部门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制定“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认真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三名具有较高法律素质、丰富执业经验法律经验和良好法律职业道德的法律顾问成立了县委法律顾问团,主要为县委依法执政、依法治县、做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策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出台了《中共县委法律顾问团工作准则》,明确了法律顾问团的工作职责、工作开展方式和工作保障等内容。各乡镇、各村免费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调整全县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担任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表彰2012-2013年度的优秀法制副校长。完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普法教材,推动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

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6月10日,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龚勇,副局长杨文刚一行四人到中铁高速公路项目工地开展法制宣传进乡镇农村、进项目工地法制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反恐和公共机构节能进行了宣传。在乡镇宣传反恐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求大家要充分认识恐怖组织的危害性,认识今天的和平稳定来之不易,在项目工地了解工地矛盾纠纷情况,要求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中铁高速公路项目工地提供法律帮助,确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五)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为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力量。5月30日上午,在二郎山宾馆一楼会议室开展了依法治县讲座,参加讲座的有县人大、县委、县政府、县政协的县级领导,副科局级以上公务员100多人。讲座邀请了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市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张勇攀同志就依法治省、依法治县工作中央、省、市法治的精神、指示和安排结合4.20地震灾后重建中廉洁重建、安全重建和优质重建进行了讲解。讲解深入浅出,结合县工作实际,受到大家都好评和欢迎。5月30日邀请了市委党校调研员张德义开展了法制讲座,参加讲座的有县委中心组人员并扩大到非中心组的县级领导干部。

(六)印制普法宣传资料,多形式、多渠道加大法制宣传。

今年上半年共印制并发放机关干部普法读物4000本,宣传品20000个。组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在县电视台开辟了法制频道栏目,开展普法宣传。

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村设置一个便民法律服务联系牌。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万村”活动。向各行政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公务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了4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今年上半年每个小分队开展活动2次。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习涉及灾后重建的法律法规50次。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到村(社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10次。对主要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成员的集中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安排在下半年进行。

三、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积极为灾后重建服务

我局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致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法律服务者工作,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的监督指导,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法律援助工作:

全年市对县目标任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1800人次,新建1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截止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共为来访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840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5件(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为19件,妇女案件15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3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6件。完成目标任务55%,确保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新建1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拟在两路乡实施。因近期人员抽调影响工作进展,但我局已与两路乡沟通,力争9月底前完成新建两路乡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

站。

2、公证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公证工作规范,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程序上严格要求,保障公证工作的公信力。不断完善工作人员的岗位目标制度,做到接待、办理、送达、归档规范化、法制化。二是加强学习,未雨绸缪。积极组织公证人员参加业务能力培训,认真学习了定式公证文书的有关规定,并在内部开展了《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讨论。三是积极参加“警民亲”活动,为老弱病残开展通绿钯通道,提供人性化的上门服务

截止目前,共办理公证案件382件,公证收费57807元。

3、律师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实践活动,对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对落后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执业环境条件下的各项制度进行了清理删除,根据新形势发展的情况,积极制定增加了适应新形势下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制度,并报市局律师可批准。二是长期坚持积极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工作,及时对县法制办交办的我县经济项目合同审查的完成,检查律师正确的审查意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在合同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取得领导的支持,作出优质高效审查意见。三是积极参与政法委或局主持的维稳事件的协调处理,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支持了我县的社会环境建设、经济环境建设。

2014年上半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件、民事案件34件、法律援助案件20件、法律顾问8件,比2013年上半年有所增长。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县城厢法律服务所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共受理案件40件、代书60件,法律顾问8家,非诉讼事务3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70人次。

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灾后重建工作

我局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灾后恢复重建、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由局长龚勇同志带队,亲自在灾后重建的西城、黄铜片区担任一个工作组组长,带领我局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3月初进入工作区,召开会议、走村入户宣讲重建政策,所负责的213户群众的灾后重建迅速开展,工作走在所有工作小组的前几位。我局还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会议,要求全系统人员都要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灾后恢复重建服务。

我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县乡镇司法所项目(新建始阳、仁义、大坪、多功、小河、乐英、思经、新场、老场9个乡镇司法所)已委托给9个相关乡镇,目前均已签定合同动工,资金是中央下达的灾后重建资金,由各相关乡镇按工程进度申请拨付。

五、司法业务用房投入使用

我县司法业务用房是国家投资的政法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307万元,建筑面积1460平方米。因“4.20”地震受损严重,省司法厅下拨10万元用于司法业务用房维修加固,目前维修加固已完工,司法业务用房已于今年5月投入使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实编为3人,但是空编3人,法律援助中心现任工作人员由司法局派了2个干部,1个接近退休年龄,另一人被抽调。随时会形成人力断层,需要及时充实人员,以免造成对于已经形成的受理案件以及咨询类案件数据不能及时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或者日常工作无法开展。

(二)下半年打算

1、灾后重建时间长,任务重,重点围绕灾后重建工作加强法制宣传育及涉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政策引导。加强“法治县”和“法治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认真开展“法律七进”工作,重点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使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的文化特色更加突显。为灾后重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加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及时开展涉灾矛盾“随手调”,切实加强“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灾后重建这个中心,积极做好因灾后重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施工安全、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服务和保障灾后重建项目高效推进。

3、降低法律援助入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确保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都能平等获得法律服务,使得政府这一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4、加大对我县特殊人群(重点为是社区矫正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力度,做好平时的摸排工作,加大化解力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文书,做好特殊人群管理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及管理工作。

乡镇法律宣传篇4

一、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按照县普法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农村、机关、学校指导督促普法工作的开展。

(一)多措并举,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广泛开展“村两委”换届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普法办在我县村“两委”换届之际,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有关单位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广泛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活动,以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各司法所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所辖乡镇开展宣传工作,采取以会带训,专题讲座等形式给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协助各乡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县司法局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还派专人到“城乡共建村”、“扶贫村”和“计生帮扶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指导上述村依法依规开展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20日,全县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活动500多场次,受教育人数10余万人次,通过法律宣传,不仅使参与竞选的村“两委”候选人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同时也使广大选民的选举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有很大提高,各乡镇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进行,从而使全县的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为把“法律进乡村”工作落在实处,县普法办组织多期普法宣传活动。8月28日,县司法局和县普法办组织安监、环保、计生、国土、公证等部门到油坊店乡街道和周院村开展大规模送法下乡活动,在油坊店乡政府的配合下,组织村干、乡直单位和附近村民1500余人参加了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60多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件、分发法律书籍及资料一万余份,宣传气氛十分热烈。在周院村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培训,向群众宣传与农民朋友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通过此种形式学习法律、了解法律、懂得法律,并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县直有关单位也按照今年全县“法律进乡村”工作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进乡村活动,如:县科技局多次组织班子成员到扶贫村、城乡共建村、计生帮扶村开展科技法规宣传,举办科普讲座,向人民群众送去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所借力村级换届大舞台,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文艺演出活动,把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改编成人们喜闻乐见的法律文艺节目入户进行普法宣传。县检察院、县政务服务中心、花石乡、古碑司法所等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得以提高。

(二)深入推进机关单位的学法活动。为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各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提高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县委办下发了《2014年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为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县普法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积极行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

1、落实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决策的法律咨询制度;三是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制度等,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使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

2、创新形式、学法方式多样化。为提高学法水平,县政府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法制监督处处长同志就“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举办的专题讲座,23个乡镇及现代产业园组织乡(镇)、村干部同步收看了该视频,陆玫同志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存在问题,重点任务三个方面,全面生动解读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内涵和实现途径,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案例,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大家听后纷纷反映讲座举办十分及时,很有必要。县工商联邀请省法学专家蔡如堂教授就《公司法》开展专题法制报告会,组织干部职工及个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一百多人参加了会议。油坊店、梅山、全军、等乡镇邀请普法讲师团和法律工作者举办法制报告会18场次,有效的提高了普法效果。

3、开展以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目标的学法活动。为提高村“两委”换届后新班子的法律素质,县普法办要求各乡镇结合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新任村“两委”干部全面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基本上掌握与农村、农业、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张冲、吴家店、南溪、斑竹园、、等多个乡镇举办了新任职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县交通局、县工商联、县地税局等单位还举办法律演讲会、座谈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县人大、桃岭乡、花石乡等39个乡镇和单位组织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测试,灵活多样的学法形式,有效地提高了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少年强则中国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着祖国的未来,在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各级政府、单位和学校的首要任务,为此,县普法办多次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和法制副校长要按县普法办统一部署,全力开展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法律宣传进校园的活动开展好、组织好,并取得成效。

1、县直有关单位主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建设美好校园、平安校园,8月26日县城乡规划局和县教育局利用为学校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一书两证”机会,组织开展了普法进校园活动,规范建设行为,引导学校及周边群众合理有序进行建房;9月10日,由乡人大牵头,乡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联合对该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校园安全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县公安局组织干警到部分学校开展了《道路交通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使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县检察院道德讲堂走进校园传递法治正能量等等。

2、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教育作用。各学校认真开展法制报告会,法制副校长积极参与,用心准备,开展适合各年级段的法制宣讲活动。乡中心校在组织法制报告会的同时,还开展了法制书画竞赛,全乡9所学校两千名学生参加了比赛。和县职业技术学校等单位的法制副校长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探索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为提高提高企业经营人员以及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我县相关单位深入企业、公司开展一系列的普法活动。各乡镇联合多部门到企业开展法律进企业暨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司法所将法制宣传送进景区,服务旅游;县经信委在工业战线上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县医保中心多举措开展工伤保险宣传咨询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商场、批发市场等开展打击伪劣商品、小餐饮卫生整治等专项理治活动。

(五)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为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我局结合县城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全省卫生县城的活动为契机,积极向广大居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每月在县电视台播出一期关于法律法规方面宣传片或讲座,每天播出两条关于法制宣传方面的滚动字幕。印制了5000余份法制宣传资料发放给社区居民,近期县普法办还还订制了3000余个法制宣传袋向居民发放,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知晓面。

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评选表彰活动

今年以来,各乡镇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深入扎实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依法治理水平逐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县普法办、县民政局对36个村(社区)进行了表彰。

乡镇法律宣传篇5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部署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确定了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明确了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宣传重点,为法治宣传月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围绕主题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

1、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全县法治建设26个成员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能,广泛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法、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权益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近2800余人次。如关市司法所利用赶集的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种类宣传读本7000余册,宣传资料1800余份。

2、、走村入户进行宣传。我县25个乡镇司法所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深入进行走村进户,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公证处、社区矫正等工作人员在乡镇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20件次

乡镇法律宣传篇6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市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委会及州委九届十次全委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为目标,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的民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我州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

这次市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应于**年9月30日前完成。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各行政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和各乡镇人大应提前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结合各地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各地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总体上应相对集中,在一个乡镇的范围内用40天左右的时间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在市县、乡镇人大代表选出后两个月内,召开新一届市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三、代表名额和结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关于“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的规定,我州市县和乡镇人大代表的总名额,仍按上届换届时确定的名额执行。对于乡镇综合改革中行政区划变动较大的,应当依法重新确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换届选举要注重人大代表结构的合理性,体现人大代表的广泛性、群众性、代表性。代表中党员代表的比例不宜超过60%;乡镇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不低于20%;市县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不低于25%;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要按照《选举法》和《**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依法确定代表候选人时要考虑代表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提高人大代表整体素质。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应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议政能力,能够较好地行使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在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注重推荐那些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带领人民群众奔小康的先进人物。

四、改进和简化选民登记手续

选民登记继续采用“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办法。对**年乡镇人大、**年县级人大换届选举以后满18周岁,以及恢复了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从其他选区迁入的选民,列入选民名单;对已迁出本选区的、死亡的选民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中删除。同时,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选民的登记和参选工作,保障流动人口选民行使好自己的民利。

五、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市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级党委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特别是市县党委和工委要切实加强对市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由党委书记或一名副书记负责这项工作。在选举过程中,市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及时、妥善地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并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州上将成立市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州市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市县和乡镇都要成立选举委员会,在市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市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和各行政区人大工作联络处要及时总结,并专题报告州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搞好市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各地要严格依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严密程序不走样,严格执法不变通,按照法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选举。在选民登记、选区划分,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代表以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市县、乡镇领导班子等各个阶段和环节中,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民利。要通过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渠道,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公开、公道。对于用暴力、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代表和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于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提出要求罢免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对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

加强对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是做好市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市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方案,坚持会议动员和舆论宣传相结合,全面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选民参选的积极性,使广大选民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民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换届选举中来。要提高宣传工作的实效性,重点宣传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步骤、程序,使广大选民更好地依法办事。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书刊、音响制品等多种渠道,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把这次换届选举变成普法教育的课堂,引导选民和代表顾大局、讲团结,把那些既符合代表条件又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选为人民的代言人和市县、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八、做好换届选举骨干的培训工作

这次市县、乡镇换届选举是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后进行的第一次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同步换届,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和行政区人大工作联络处要高度重视。市县、乡镇要抽调有群众工作经验、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作为换届选举工作骨干,深入各个选区帮助开展选举工作。同时,各地要结合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和任务,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印发有关选举工作资料和工作简报,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通过各个层次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担负起选举工作的任务。

乡镇法律宣传篇7

此次项目的调研活动以调查问卷、走访访谈、查阅资料为主要形式对以河北省保定市为主,北京、云南曲靖市、新疆为辅的城市与乡镇进行调研考察,深入城镇社区,了解社区居民对社区法制建设的认识,以探求城镇社区法制建设现存现状、问题、原因、解决对策。课题组以河北省的部分三四线小城市为主,以北京、云南曲靖市、新疆为辅的调研对象,在比较中(北京、河北省、云南省、新疆)发现,经济发达的城镇社区法制建设更为完善,经济发达城市中的城镇社区能相对明确固定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而经济相对落后城市的城镇社区法制建设也相对落后,其部分城镇社区在其追求温饱的物质层面上,还无法形成寻求法律援助的精神理念。此外这些三四线小城市的城镇法制建设在局部地区总体上呈现或类似放射状,或为团聚状、棋盘状分布。通过比较可以发现河北省的部分三四线小城市的社区法制建设总体上较为落后。

二、城镇法制建设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水平较为落后。

在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可以发现,人类只有满足温饱问题后才能致力于追求精神层面的品质生活。如果连吃、穿、住、行等基本生存问题都得不到解决,又有谁会关心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维护的问题。因此只有带动城镇经济发展,使物质层面的问题得以解决,精神层面的追求才能展翅翱翔,法制才有发展的可能性。而当下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本身就存在不平衡状态(即大城市发展好、市区发展好,小城市和乡镇发展相对较差),导致城镇社区法制建设也出现参差不齐的现象,部分三四线小城市的部分地区的社区法制建设总体上较为落后。

(二)法治发展水平不均衡。

法制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法制追求的最终目标,但“法治”的发展水平也同样制约着法制的发展。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多样,尚未完全实现“依法治国”,不可避免地使“人治”在祖国大地上存在。而在部分三四线城市,尤其是经济比较落后的三、四线城市中“人治”现象相对比较多。在这些三、四线城市的部分地区甚至已经形成两种处事规则制度:一是由法律等一系列规范组成的处事制度;二是在部分社会生活领域中以人脉等人际关系为基础“潜规则”发挥着较大作用。在这些小部分三、四线城市中,在社会生活的部分领域中由于“人治”现象的存在,依靠人脉等人际关系的“潜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实用性,以至于在一定程度上,在某些方面法律较之居民的意义较小,造成社区居民不重视法律,甚至有较少部分居民认为法律可有可无。课题组在走访某社区时一位男性社区居民对于法律的认识只是依法治国,对于当地法治表示无奈。在这样的环境中,社区法制建设很难实现。

(三)社区法制宣传明显欠缺。

1.法制宣传教育缺乏针对性。

社区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工作性质、家庭法制背景不同,对法律的需求的侧重点也会有所不相同,尤其是在小城镇社区这种居民构成较城市社区的复杂社区更是如此。在走访某社区时,发现该社区仅有的几次普法活动都是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而该社区的大部分社区居民则需要婚姻及妇女权益保障,老年人社保,青少年在校侵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这种缺乏针对性的法制宣传不仅未起到普及法律知识的效果还会加剧人们对法律的漠视。

2.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流于形式。

在大多数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专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日”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个别特定时间开展,而在其余的时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小部分社区甚至从未较为正式地系统地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在走访某社区时,该社区的看门大爷表示从未在特定节日外见过普法活动,可见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主义的严重性。

3.法制宣传的人力资源不完善。

通过调查问卷、走访等方式对相关信息的采集提炼,发现在城镇社区存在“有社区无人才”现象。当下我国正在努力脱贫致富,积极改造乡镇农村。很多经过改造的乡镇农村已呈现规整有序的局面,而部分乡镇在创造金钱财富时却没有专业的人才宣传法制、自身权益的观念,造成了乡镇“有社区无人才”现象。在走访时就发现,部分县乡级地区的社区居民几乎没有或很少接收到社区关于爱国、敬业、法制等宣传。在城市社区中,仅有少部分城市社区内部设有法制宣传人员,但仅有的法制宣传教育人员还存在因缺乏理论实践而在解决问题方面稍嫌不成熟的问题。

三、社区法制建设的完善建议

(一)加强完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

1.明确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向。

以人为本,针对社区居民以及社区本身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满足社区内经济收入较好、社会地位较高的阶层群体的法律需求时也要注重社区内经济收入较差、社会地位较低的阶层群体以及弱势群体的法律呼声。针对不同社区的情况制定独立的法制建设工作进程计划表,对于小城镇社区,针对其传统意识根深蒂固的特点,例如彩礼的归属问题等,加强对于传统观念不同的现代法制制度的宣传,做到结合社情和居民关心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教育工作,从而实现因“社”制宜,均衡发展。

2.将法制宣传教育引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在除特殊的法制宣传日之外,在日常其他时间也应进行法制宣传工作,从而使法制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3.强化居民权利义务意识,加强法制观念宣传,将法律宣传教育与日常传统的道德建设相结合。

从便于居民理解的角度出发,转换法制宣传教育的发展思路,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在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对法治理念的培养,逐步提升居民的法律素养,在宣传中教会居民逐步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让社区居民重拾或增强对法律的信任,从而遵守法律,在权利受到侵犯时敢于用法律保护自己,依法解决身边的各类纠纷。

(二)完善法制建设的人力资源保障。

一是建立合理化的工作格局,形成街道办事处领导,司法所指导与协调,政府法制办部门积极配合,居委会具体落实和细化,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法制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社区法制建设队伍,建立社区法律诊所,聘请高校法律教师进驻小区,积极开展区校合作,鼓励在校大学生在社区内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共同实现学校与社区的互利共赢。

(三)提高法治水平。严格遵守有法必依原则。

对于存在的“潜规则”、“人治过度”等现象,加大检察力度,同时加强社区党员干部行为的规范性教育和管理。努力提高群众自治组织行政工作人员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依法办事,公道处事,赢得居民对法律的认同,促进居民学法的积极性。

四、结语

乡镇法律宣传篇8

从检查验收情况看,我县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的实施情况是良好的,成效是显著的。通过五年的普法教育,我县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为构建和谐平安修水,加快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表现在: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均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认真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强有力的保障机制,落实了普法专项经费。如交警大队、矿管局、工商局等单位在“五五”期间投入普法经费10万元以上。二是普法力度加大,形式多样,氛围浓厚,注重实效,特色工作更加突出。所检乡镇和单位在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利用宣传栏出板报、挂条幅、贴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不少乡镇和单位还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20__年县建行参加了市行组织的《工会法》知识竞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好成绩。凤凰山社区和万坊社区通过创建“法制宣传一条街”和“文化生活一条街”,在社区内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和健康活跃的文化氛围。县国税局在计算机局域网上实行每日一题法律学习,扶贫办则为全县每个移民小区订阅一份《江西法制报》。县物价局每年一次广场法律咨询活动,电视台法律讲座,对价格法规进行宣传。三是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全面推进,法律“四进”全面展开,依法治县取得丰硕成果。“五五”普法开展以来,许多部门、行业和乡镇都确立了依法治理的目标,“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依法治村”等成为家喻户晓的响亮口号。围绕这些目(来源:文秘站 )标,各部门、各行业、各乡镇积极探索,在学用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方面下功夫,结合形势的新发展,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努力探索、健全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规范体系,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制度化建设以及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依法治县的良好格局。从20__年至今,我县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矿管局、民政局、水电局等12家执法主体单位先后获得部级依法行政表彰。

存在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缺乏足够的重视。尤其个别单位普法工作力度不大,没有新的举措,影响了全县工作的成效。二是普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农民的法制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工作的形式和手段还需要不断创新,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此类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地加以改进和解决。现将此次普法考核验收的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定为优秀单位是: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 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财政局、发改委、民政局、经贸委、审计局、统计局、环保局、矿管局、房管局、水电局、国土局、扶贫办、农业局、计生委、团县委、县妇联、移民办、安监局、工业园服务局、科技局、报社、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森林公安局、人劳局、交警大队、党校、教育局、交通局、县一中、文广局、建设局、卫生局、人民医院、人行、工行、信用联社、技监局、电信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局、公路分局、东电公司、稽征所、白岭镇、黄龙乡、水源乡、大桥镇、上衫乡、渣津镇、东港乡、西港镇、上杭乡、溪口镇、港口镇、新湾乡、竹坪乡、征村乡、山口镇、漫江乡、黄港镇、何市镇、上奉镇、黄坳乡、四都镇、义宁镇。

二、评定为合格单位是:农工部、统战部、水保局、林业局、民营局、残联、工商联、粮食局、招商局、蚕桑局、规划局、物价局、茶科所、执法局、药监局、总工会、商业总公司、供销社、二轻总公司、物资总公司、农业综合开发办、银监处、建行、农行、农发行、中行、人保公司、寿险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工商局、气象局、运管所、新华书店、海事处、供电公司、__镇、__乡。

乡镇法律宣传篇9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每年年初积极安排部署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20年4月,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内容涵盖2020年全区重点普法目录、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内容安排以及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事项等工作内容,明确了全区各单位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和任务安排,为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引领着全区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法治宣传,助力疫情防控

2020年伊始,病毒肆虐中华大地,为积极应对当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加强全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助力全区疫情防控工作。1月底,全区各单位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法治宣传方案,组织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对疫情全面防控和法治宣传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积极向全区各单位转发、印发由全国普法办制作的“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助力全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2月2日,全区选派288名党员干部赴社区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劝导、发放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摸排登记等方式协助配合街道社区,在统筹推进中汇聚宣传合力。4月初,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印制区“七五”普法法律选编8共计2200余册,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分发至全区173所中、小学校。区卫健委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解读与落实网络视频培训班。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始终坚持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控制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多举措多形式全覆盖开展网格式宣传工作。全区各单位积极在网站、报纸和新媒体平台疫情防控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方便群众学习、观看。各乡镇、街干部深入各村做好防控疫情宣传、入户核查、摸排等工作,通过出动疫情防控宣传车、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音视频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众志成城、联防联控,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把握宣传重点,开展主题活动

(一)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活动

2020年上半年,区继续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相关活动,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培训部的必修课和全区各类培训班必学内容。据统计,全区上半年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32场次。同时,全区上下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5月10日上午,区东桥镇依法选举产生了东桥镇人民政府镇长、人大主席、副镇长、人大副主席,并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会议将宪法精神贯穿始终,工作人员将《宪法》读本放入人大代表档案袋,要求与会代表认真学习,用心领会。全区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逐渐常态化、制度化。

(二)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20年4月份,区各中小学校陆续开学。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普法任务,指导全区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宪法晨读”、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等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青少年从小尊崇宪法、学习法律的积极性,青少年宪法法律知识知晓率和认知度显著提高。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区检察院开展了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5月28日下午,区检察院女检察官宣讲团前往区先生店乡范庵学校开展一堂法治教育课。5月29日上午,区妇联等九家单位代表受邀走进检察机关,实地参观办公、办案工作区并参加座谈会,共同交流探讨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通过法治课、主题座谈会等活动,为孩子们献上一份“特殊”的儿童节礼物。5月29日,区淠东乡开展“法律进校园”暨“双提升”宣传进校园活动。淠东乡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案例给学生们讲解了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治知识。毛坦厂镇、横塘岗乡等乡镇也在学校开学厚陆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将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2020上半年,全区各中小学校共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67场次,开展“宪法晨读”活动561场次,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进校园139场次。全区上下勠力同心、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大了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整合了家庭学校等社会团体资源,进一步落实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三)开展企业及农民工群体学法用法活动

1.借力“春风行动”开展法治宣传。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农民工群体的法治意识,帮助农民工理性解决合法诉求,2020年1月19日、20日,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紧抓农民工外出返乡“热潮”,在望城街道大岗头村村部和清水河街道海心沙广场开展2020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大型专场招聘会,区司法局、区法宣办把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送进招聘会现场,通过设立农民工维权宣传和法律援助咨询台,向前来求职的人员宣传法律知识。许多外出打工回来的农民工纷纷闻讯赶来,咨询相关维权方式和解决途径,区法宣办、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解答并向过往群众分发农民工法治宣传手册。

2.积极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活动。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区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活动的要求,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所辖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到全区各企业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活动。3月初,区市场监管局紧扣职能,坚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端发力”,统筹助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区翁墩乡坚持“双统筹、双推进”,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大力开展“防疫”、“抗疫”法治宣传,助推企业复工复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区先生店乡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相结合,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对安全防线进行督查检查整改等方式,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难点问题,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3.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为做好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4月8日,区人社局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深入区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开展《条例》面对面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通过现场解说《条例》中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清偿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将保障农民工权利落到实处。

上半年,全区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通过制作宪法宣传展板、播放宪法主题宣传显示屏、搭建法治宣传台、分发法治宣传手册等方式,共开展企业及农民工群体法治宣传活动182场次,悬挂宣传标语105条,发放农民工宣传资料2万余份。全区上下团结一心、齐抓共管,赢得了全区各企业及农民工群体的广泛好评,推动了全区“送法进万企”活动向纵向深发展。

(四)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活动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积极组织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纷纷响应号召,利用“三八”维权月、“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播放法治主题显示屏、设置法治宣传台、分发法治读本、解答群众疑问。

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认真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知识讲座,带头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先生店乡、横塘岗乡等认真开展“送法进校园”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着力加强青少年群体的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同时,区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结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加大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全区各单位纷纷行动起来,通过设置“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台,发放《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密码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依法防控、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准确把握上半年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提升了全区法治宣传工作的认可率和知晓度。

(五)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上半年,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区司法局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工作,同时制定印发了我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和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对全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安排。5月份是全区“社区矫正法宣传月”,区司法局紧跟节点,将《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纳入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宣传重点内容,立足基层,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结合乡镇(街)专题学习宣讲会、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日、“送戏进万村”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

“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期间,我区22个乡镇(街)悬挂横幅245条,发放宣传册2万余册,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的满意率,全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效果实现了多渠道宽领域的“辐射”,赢得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双丰收”。

四、弘扬法治文化,规范阵地建设

(一)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目前我区已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和广场31个,今年上半年,我区发挥自身优势,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继续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接待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等领导、兄弟单位参观考察。上半年,区司法局、区法宣办收集全区各乡镇(街)法治文化阵地图片及文字简介,计划于今年下半年汇编成册,将区法治文化阵地更直观、更系统地展示给大家。今年5月,区双河镇友爱村法治文化广场获市第二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命名表彰。

(二)组织开展“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积极响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号召,组织征集全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积极参加市“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其中,区检察院报送的法治微视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画视频》、法治书法作品《清正》,区教育局报送的法治故事、法治绘画等,作为区代表作品参与评选。

五、做好资料收集整理,迎接“七五”普法终期验收

乡镇法律宣传篇10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人口约30万的农业县,乡镇区划调整后辖四乡四镇共有农业人口约26万人。近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农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农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工作水平逐步提高,较好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涵盖面宽,渗透面广,工作难度大。我们从强化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全县各乡镇均按统一要求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农村中小学校也都相应成立了组织。结合人事变动,均能对各自的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确保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实现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多样化

1、制定并下发了“**司法局‘三下乡’活动方案,认真研究部署“三下乡”活动。根据**“三下乡”主要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并广泛征求国土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民政局、广电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计生委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拟定了“三下乡”活动方案。并在县“三下乡”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分别组织人员来到天门镇朱村村、顺安镇、东联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强化“送法下乡”工作的效果,我们针对普法对象的特点,特指派专人精心制作了图文并茂、语言通俗易懂的法律小常识展板和“五五”普法规划内容宣传展板,并印制《农民务工维权知识问答》宣传资料,切实帮助农民朋友们解决平时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难题,

2、积极开展街头法制宣传活动。20**年2月1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劳动社保局在县家得利超市门前联合开展农民工维权知识法律咨询活动。此次宣传咨询活动旨在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机,使外出务工人员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树立必需的法律意识,懂得必要的用法途径,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务工期间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稳定。活动期间散发《农民工维权知识问答》、《农民务工培训读本》等宣传资料手册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活动受到了广大农民工朋友的热烈欢迎。

3、根据我局与县工商局、环保局、国土局、质监局等单位联合制定的“三下乡”活动分解表的安排,利用宣传车分别到大电厂、金桥工业园区、滨江循环园区等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地开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土地法》、《矿产资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4、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我局与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办公室于12月4日上午联合在县文化广场举办广场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有奖竞、法律灯谜答以及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为五松镇居民们奉献了一份有声有色的“法制大餐”。幅制作精美、内容丰富的“五五”普法宣传挂图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观看。精彩纷呈的广场法制文艺演出将法制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使群众在享受艺术的同时受到了法制教育。

5、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年,我们邀请电台播音员专门录制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劳动法》等10部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磁带,利用宣传车的形式,在各乡镇、村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农民依法办事的意识,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元旦、春节、麦收时节等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通过制作展板、悬挂过街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坚持“送法下乡”,努力做到排忧到户、解难到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三、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县在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普法教育的权威性、重要性有所降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利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成败的惯用标准,对那些费时、费事而又难见直接经济效益的工作,则采取回避、被动、冷淡的态度,有些乡镇、村的领导借口经济工作,把普法与经济工作对立起来,既不在经费上予以保障,又不重视,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忽视普法、依法治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是固有的社会教育方式受到现代化大众转播手段的冲击,传统的普法方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如何有效地加强对未成年人以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普法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是农村普法无专职普法队伍、无专门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全县各乡镇总体情况来看,普法工作队伍力量不强、装备差的问题较为突出。少数财政状况和经济效益好的乡镇还能配备一些现代化的宣传教育设备和工具,大多数乡镇只能长期使用简单、传统的宣传手段,有的基层、单位工资尚不能按时发放,宣传教育经费就更无保障了。

四是一些村干部和村民的民主法制观念不强,村民自治程度较低。有的镇、村干部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实施管理,少数村民不能正确行使自己权利,民主选举时,“上边定调调、下边画圈圈”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一些地方村务、政务不公开,“暗箱”操作较为严重,干群关系紧张。

四、几点建议

作为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也是一个难点,在当前新形势下,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结合我县农村实际,有创新、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整体推进。

第一,要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当前特别要紧紧围绕第**年计划的实施和发展农村经济,广泛宣传涉及农村和农业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完成党在农村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要对现行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进行改革。现行普法教育工作机制的主要弊端是队伍庞杂松散,职能软弱乏力。工作推不动,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急需研究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普法领导小组的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办公制度、议事制度、督办制度,使之在其位、谋其政,克服人浮于事、推诿扯皮、无所事事的弊病。二是赋予各级普法主管机关的法定职权。各级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贯彻上级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这实际上是在执法。但目前的普法机关都没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机构是临时性的,义务过多,权利不足,靠说好话,看面子开展工作,工作显得软弱无力。解决的办法是赋予其实质性的权利,纳于政府在编的工作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作为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独立的执法部门,并以过硬的制度和措施加以保证。

第三、要对农村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进行改革和创新。一是把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建设活动作为新载体,寓法于文(艺)、寓教于乐,努力实现农村普法教育与农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二是把严格科学的农村管理工作作为普法工作的新载体,努力实现两者的结合。这样,不仅发挥了普法教育的威力,而且还及时消除了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加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要以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来开展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同时按标准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经费投入,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逐年递增,切实保障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